复工复产:知政策用政策享政策 省金融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详解相关金融政策
近期,国家及我省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措施,为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助力企业知政策、用政策、享政策,加快推动各项金融政策落地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省财政厅联合梳理推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问答》(第一版)。近日,本报记者就相关内容采访了省金融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
记者: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短时间复产扩产面临较大资金压力。请问针对这类情况,我省采取了哪些支持措施?
答:对接资金需求方面,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龙江银保监局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协调8家主要银行机构预留信贷规模,由工信部门梳理企业名单和融资需求,由黑龙江银保监局每日两次向银行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组织主动服务、精准对接。
省级财政贴息方面,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根据财金〔2020〕5号文件获得中央财政50%贴息支持的,省级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给予50%贴息支持。对未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而列入我省工信等部门名单的,以及列入全国名单而未获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贷款,由省级财政、工信部门按照我省政策予以贴息支持,按照不高于5%的利率给予贴息;银行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发生的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省内疫情解除止。
记者: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企业,我省有哪些扶持措施?
答:要求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合理采取展期、延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手段,切实减轻受困企业还本付息压力。鼓励我省银行机构对于2020年6月30日前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客户主动进行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实行延期还款的各类贷款,不纳入逾期统计,不加收罚息。对防疫期间和疫后出现重大信用风险的企业,积极运用债委会帮扶机制,采取一致行动,共同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如果企业有更长期限的贷款延期还本需求,银行可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6月30日后,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冲击程度、恢复经营情况等,与企业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具体可采取等本还款、等额本息、不定期还款等多种方式,避免延期后本金或利息集中偿付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再度紧张。
记者:针对中小微企业陆续复工复产面临的资金周转问题,将采取哪些支持措施?
答:一是增加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其中,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主要投向用途为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主要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是增加再贴现专用额度,优先支持涉农、小微、绿色、民营等符合政策导向的票据再贴现业务,并及时将防疫类企业、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公共卫生领域,以及关系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行业和企业票据纳入再贴现重点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全力支持我省企业复工复产、纾难解困。
三是加大配套信贷支持。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应贷尽贷快贷;合理加大流动资金贷款力度,进一步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
记者:我省是农业大省,“三农”地位举足轻重,如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的金融支持?
答:支持脱贫攻坚方面,一是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二是对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三是对贫困群众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
支持备春耕生产方面,一是要求各银行机构优先安排信贷资金,积极支持省供销社等农业物资储备企业,充分满足全省春耕生产资金需求,确保涉农主体的合理信贷需求得到满足。二是要求各保险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提前做好农业保险承保准备工作,推动金融助力战胜疫情、不误农时,确保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高值高效特色作物面积持续扩大。
记者:疫情防控期间融资担保行业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我们对省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快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疫情期间,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利用移动办公工具,采取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实施线上签批,存量项目压缩到3个工作日左右,新增项目5个工作日。二是廉价,即担保费率的减免。总共分为三档:对省工信厅确定的口罩、防护服、隔离服、酒精生产、消杀产品、电子测温仪6类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中,属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体娱乐、旅游等重点行业小微企业,纳入政府生活保障的“菜篮子”“米袋子”以及肉蛋奶等供应的“三农”企业,新增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到0.5%,展期业务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1%以下。三是便利,对上述符合担保费率减免条件的企业都可享受免抵押信用反担保的便利条件。(作者:梁哲 李播)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