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举办《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22.12.2015  17:10

 

为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  12月18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邀请省纪委法规室解维全主任为省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以及省院在家的领导出席了这次专题学习。

 

解维全主任详细阐述了《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主要特点、重点内容,以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基本要求。辅导内容丰富具体,事例鲜活生动,契合当前实际,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又富有理论深度,对省院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进一步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日前召开的省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徐明检察长就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4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彰显了党中央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坚定决心。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深刻认识到,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性意识、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的集中体现,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省院机关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长期学习规划中,不断深化拓展学习成效。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把党规党纪深深刻印在心上,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省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更加严格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带动干警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三是要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高检院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对照“三严三实”标准查摆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班子带好,把队伍管好,深入推进省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