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66个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6月5日进驻我省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落实中央督导组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核查黑恶犯罪线索,集中攻坚重点黑恶案件,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66个,破获刑事案件8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7人,73人主动投案自首,刑事拘留838人,批准逮捕632人,移送起诉31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6.4亿元,移送腐败和“保护伞”线索362条。
据介绍,省公安厅按照中央督导组3次督导反馈问题清单,逐次、全面梳理涉及公安机关问题,逐一对照、照单认领,并三次分别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明确8月底前完成个性问题整改,10月底前共性问题整改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快移交线索特别是督办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工作,逐件研究甄别、落实查办力量、明确完成时限,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坚决一查到底。针对中央督导反馈6方面67项问题,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能立行立改的坚决立行立改,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紧密结合“云剑”、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缉枪治爆、制假贩假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预警通报464项。
加强与省司法厅沟通联系,联合印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线索点对点联络员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深挖,移交对接线索22件。贯彻落实“一案三查”要求,联合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持续深化“打伞破网”,新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34件。
省公安厅建立实施派出督察机制,抽调厅二级警务专员成立6个督察队,深入6个重点市地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一轮督察,以谈话、问询、回访,调取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推动中央督导组移送问题整改,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查究问责。(作者: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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