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预算编审中心

08.06.2015  01:04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预算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和相关办法;按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审核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计划并提出初审意见;建立和维护预算基础数据库,将部门和单位的机构、人员、财务、资金、大型设备、办公设施等基础资料和动态变化情况纳入微机管理,建立档案并负责预算编审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库,随时将有关部门提供的醒目录入微机备案,对纳入预算项目进行总体排序;随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对影响预算编制的相关因素进行调查了解,提出解决意见;建立和维护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相关培训工作;为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提供预算定额、预算支出等政策性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