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种特殊慢性病 诊断有标准 看你符合不

17.09.2014  17:20

  生活报16日讯(记者张洁)今天是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首日,记者在医大四院等门诊大厅看到,大厅站满了排队申报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同时,哈市医保中心今天发布了《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

  今日10时,记者来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门诊部一楼大厅,数百名慢性病患者正在排队填表进行特殊慢性病申报鉴定。而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一楼大厅,记者看到大厅也站满了排队申报的慢性病患者。

  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时间为16日至21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到省医院(香坊区中山路82号);哈医大四院(南岗区颐园街37号);中医药大学二院(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哈医大一院群力院区(道里区丽江路1727号);哈市一院(道里区地段街151号);哈市传染病院(香坊区公滨路309号,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哈市第一专科医院(道外区宏伟路217号,限精神分裂症患者)等哈市7家指定医院申报,周六、周日正常,鉴定合格者可享相应慢性病待遇。

  据悉,特殊慢性病申报体检收费标准从30元至220元不等,依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的体检项目,由指定鉴定医院按物价规定标准收费,鉴定费由参保人自付现金,鉴定合格与否,费用不予退还。

  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

   一、高血压病合并症

  高血压3级以上病史(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

  1.心脏疾病:既往心绞痛、心肌梗死病史,并伴有心脏扩大及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2.脑血管疾病:既往脑梗死或脑出血病史,并伴有肢瘫(肌力3级及以下),头部CT或磁共振示责任病灶≥2.0cm(脑干、内囊处可<2.0cm)。

  3.肾脏疾病:血肌酐≥177μmol/L或2.0mg/dl。

  4.主动脉夹层:须有既往磁共振或CTA证据。

  5.重度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

   二、糖尿病合并症

  有明确的糖尿病诊断,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

  1.四肢动脉病变。超声多普勒或动脉造影示动脉狭窄程度≥50%,或局部足、趾坏疽(干性、湿性、溃疡)、截趾、截肢。

  2.肾病Ⅳ期以上(含Ⅳ期)。血肌酐≥177μmol/L或2.0mg/dl或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或伴有尿蛋白定性阳性(两次以上超过300mg/L或0.5g/24h)、高血压、浮肿、低蛋白血症、贫血、管型尿等。

  3.视网膜病变。糖尿病眼底视网膜病变3期(含3期)以上。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三、脑血管意外 (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既往有脑梗死或脑出血病史,并同时符合以下二项:

  1.肢瘫(肌力3级及以下)。

  2.头部CT或磁共振示责任病灶(梗死灶或出血灶),梗死病灶应≥2.0cm(脑干、内囊处可<2.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