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守所里诱骗女辅警 出狱后开公司骗女员工

26.10.2015  12:55

  扬子晚报网10月25日讯(通讯员 邹山中 王映霞 记者 朱鼎兆)刘娟(化名)是淮安市某看守所女辅警,在看管犯人期间,她认识一名因诈骗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李伟(化名),李伟自称他是名海归,母亲定居日本做国际贸易生意,见李伟被关押期间无人来看望,与李伟年龄相仿的刘娟对其心生同情,对其照顾有加:不但给其生活费,就在李伟出看守所时,还一次性给他2000元生活费,并让他到其朋友的服装店拿了1000多元钱衣服。谁料,刘娟对李伟的同情却上演了现实版的“农夫与蛇”,走出看守所的李伟不但对她实施诈骗,还借用刘娟的身份证开公司,并对公司招聘的员工进行诈骗。记者昨从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获悉,李伟因涉嫌诈骗与信用卡诈骗而被提起公诉,算起来,这次李伟已是因诈骗“三进宫”。

   看守所女辅警:照顾犯人反而被骗财

  今年34岁的李伟从小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后长期生活在日本,父亲也常年在外打工,由于缺乏家庭管教,李伟整日游手好闲。2013年5月,李伟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在淮安某看守所服刑期间,他认识了在看守所工作的女辅警刘娟,由于两人年龄相仿,多次接触后,出于同情,刘娟对服刑的李伟十分关照。

  在看守所期间,包括服刑期间,刘娟见李伟家人从没有来看望过他,所以觉得他比较可怜,出于同情,对他也特别关照,在一次闲聊中,李伟得知女辅警刘娟老家是东北人时,就告诉刘娟,其母亲定居日本,做的国际贸易生意,在上海等地都有分公司,待他服刑期满后,他母亲答应在淮安帮其开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到时可以想办法与刘娟合伙做生意:帮刘娟将其东北老家的黑木耳卖到国外。

  因为年龄相仿,加上原本就有诈骗前科的李伟能说会道,女辅警刘娟不但对李伟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照顾有加,而且对李伟所说的话是深信不疑。去年8月15日,李伟刑满释放当天,告诉刘娟他身上没有生活费,刘娟二话没说在看守所门口给他2000元生活费,李伟又称在看守所时间太长,身上的衣服也要换下,刘娟又让其还在她朋友服装店拿1000元换身衣服,出看守所不久,李伟再次找到刘娟,称因为自己坐过牢,想借用她的身份证开公司,刘娟也欣然同意。很快,以刘娟为名的一家国际贸易公司正式开张,李伟又以到上海总公司去处理事务、给员工发工资为由先后从刘娟处拿了13400元。

  让刘娟想不到的是,基于同情,在看守所她一直照顾李伟,在出看守所后,她不但用自己身份证给李伟开公司,还出钱让他跑手续,但直到案发,刘娟才直到,李伟口中的做黑木耳的贸易生意都是假的,而所开的贸易公司不但一笔业务都没有,李伟反而利用公司招聘员工之便骗取女员工财与色。

   开公司冒充海归:对女员工骗财、骗色

  开公司肯定要一些费用,在从在看守所一直对他照顾有加的女辅警刘娟处拿了1万元钱后,李伟很快用刘娟的身份在淮安市区开了一家所谓的国际贸易公司。“开公司的目的还是为了骗钱,小到一个手机套,大到10万元现金,李伟不但对招聘的员工实施诈骗,同时还以与女员工谈恋爱为由对骗取对方钱财”,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4年8月至11月期间,公司注册成立后,李伟谎称自己是日本海归回国创业,其母亲出资为其成立公司,后通过公司招聘员工的方式,在明知自己没有经济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先后骗公司员工吴某等人人民币141330.6元。

  今年33岁的王芳(化名)应聘到李伟的公司后不久,李伟谎称其母亲在上海的总公司实力很强,骗取王芳的信任后以与其谈恋爱为名对其实施诈骗。第一次从王芳处骗钱的理由很好笑,他称因房租到期,房东要求用支付宝转账,但由于他之前长期生活在日本,不会用支付宝为由让王芳转账到房东支付宝,当然经过几次一转,这笔钱就转到他自己的支付宝上了。后来他又看到王芳有一张没有启用的信用卡,又以帮其养卡、提升该卡信用额度为由用该卡透支购物,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发员工工资等理由先后骗取王芳10万余元。去年11月26日,发觉自己上当受骗的王芳向淮安警方报警,归案后的李伟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伟交代,他的母亲离婚后确实在日本,但只不过就是开个小超市维持生计,在看守所女辅警刘娟的帮助下,他开公司确实是想把刘娟东北老家的黑木耳等土特产销售到日本,但因为自己之前就因为诈骗服刑,所以他的母亲并不相信他的言行。公司成立后,他招了20多名员工,公司没有进货、销货渠道,就是坐吃三空,也没有周转资金,所以他也就不得不再次重操旧业进行诈骗——拆东墙补西墙发工资、自己开销。

  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在对李伟提起公诉时认为,李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李伟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目前该案仍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编辑:江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