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研究解决综合整治遗留工程结算问题

29.12.2016  20:04

为尽快解决原市综合整治办组织各区实施的2009至2012年灯饰亮化、楼体清洗粉刷、临街踏步整治等工程,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至今未完成工程结算问题,近日,市财政局主动召集市城管局及各区有关负责人员对上述未结算的工程项目逐一梳理分析,分类提出解决意见。

一是对具备财政评审条件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报财政部门进行结算评审。

二是对工程结算资料不完善的项目,尤其是对已经结束的大型活动临时亮化等工程,明确分工,划清职责,由组织实施单位进行确认,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确认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三是对改变市区实施方式的项目,履行必要手续,按照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结算评审。

四是对资金已经拨付各区的征拆项目,有关区加快结算报审,按照评审结果进行市区资金结算。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