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法院:人大代表政委员协助诉讼调解获双赢

17.09.2014  10:40


        为了充分调动和借助社会力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联系广、威信高的优势,推动法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特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8人参与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继承人王某与马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有子女3人,王某于2014年5月份去世,马某因病常年卧床,王某生前有房屋一所,原告系王某与马某的三子,要求继承王某房屋,原因是平时母亲和自己一起居住,但长子和次子不同意该房屋由原告继承,他们认为该房屋系父母共同财产,现父亲已去世,该房屋应由母亲马某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原、被告双方因继承房屋一事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王某三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王某的遗产房屋。

        碾子山区法院立案后,当日便将原、被告双方及8位代表们邀请到法院,法官、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着重从尊老敬贤的道德感化入手耐心细致地对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对该案3名子女进行思想疏导,最后马某表示愿意与三子一起生活,而三子也表示愿意照顾母亲,长子和次子也表示尊重母亲的意愿,放弃了自己继承的份额。就此,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双方当事人纷纷表示,“感谢碾区法院、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所做的工作,使他们化解了一起家庭矛盾纠纷,没有让矛盾激化、让亲情淡漠,促进了家庭纷争得到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