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并选择12个项目启动开展了第一批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工作。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赴各试点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密切跟踪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第一批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其中,湖南莽山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等2个项目已完成引入社会资本工作,重庆观景口水库、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等6个试点项目已初步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意向,其他4个试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各试点地区和项目按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重大水利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细化完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有效激发了社会资本的动力与活力。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试点地区把编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作为吸引社会资本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操作模式开展了深入论证,认真做好项目融资运营模式比选、财务可行性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市场压力测试等工作。二是择优选择社会投资经营主体。采取先与社会资本方进行沟通洽谈再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选定社会投资方。比如,湖南莽山水库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先后经历了5次项目法人招标,在多次招标失败的情况下,通过与社会资本方充分沟通洽谈、细化明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边界条件,以及落实地方政府财政补助政策等措施,最终成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三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促进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如湖南莽山水库采取“投入封顶”和“收益兜底”的形式促进投资人获得合理回报,即:在投资方面,明确项目法人投入额度,因政策等因素变化增加的投入由政府筹措;在收益方面,当农业灌溉水量低于设计规模的80%或城镇生活供水量低于设计规模的90%时,承诺向项目公司补贴水费收入。重庆观景口水利枢纽拟采用“原水+制水”一体化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即将与观景口水利枢纽配套的水厂一并纳入PPP合作范围,相应配置水厂特许经营权,并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政策。四是完善治理结构提高项目运营管理水平。如湖南莽山水库由地方政府委派公司监事,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理。同时,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还专门设立了莽山水库“运营协调委员会”作为协调和议事机构,列席项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相关问题。广东高陂水利枢纽明确由项目法人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特别要求在特许经营期间服从有关部门防洪、水资源调度的指令和要求。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试点项目PPP方案顺利落地。强化工作交流和沟通,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凝练有效的水利PPP模式,着力完善各项支持政策,提高项目吸引力,加强政府服务和监管,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效果和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