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社评】做实交叉“体检”做深巡回检察
全面实行巡回检察,既是监狱检察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检察机关推动监狱治理水平提升的重大举措。由于疫情原因,今年以来,巡回检察在一些地方按下了“暂停键”。最高检近日下发通知,“重启”省级检察院辖区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以本轮省内交叉巡回检察为抓手,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把巡回检察做深做实。
既找“病症”,又开“药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自全面推开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实践表明,巡回检察可以有效避免检察人员“因熟生腐”“因熟生懒”等问题,提高监督敏感度。而且,巡回检察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强,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违法问题。但对照巡回检察制度应当发挥的作用来看,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地方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发现深层次问题不多、一些“老大难”问题难以有效监督纠正解决。被监督者出了问题,监督者也难辞其咎。各地要切实按照最高检通知要求,瞄准问题,重点突破,努力发挥巡回检察的制度优势,提升交叉“体检”的监督精度、力度和深度。
做深做实巡回检察要抓住重点。抓住了重点,就牵住了“牛鼻子”。抓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比如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监狱内疫情防控存在漏洞等问题,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这些方面自然要作为巡回检察监督的重点。当前,要重点突出对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罪犯教育改造、监狱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等内容的检察,同时对派驻监狱检察工作进行检察。抓重点,还要增强大局观念。找准巡回检察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巡回检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党和国家重点工作中的制度优势和独特作用。抓重点,更要重点抓。对于监督重点,要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巡察、集中巡察,注重把巡回检察与发现、深挖职务犯罪线索和查处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监督不能止步于“拔烂牙”,更要在查病根、除病灶上用心用力。这就要求检察人员透过表面看实质,自觉从注重发现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监狱执法问题向注重发现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和提出问题向注重发现、提出和推动有效解决问题并重转变。比如,针对监狱执法活动的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促进监狱规范执法。对于巡回检察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性、普遍性、制度性问题。对于那些具有长期性、容易复发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落实紧盯不放,推动监狱治理取得长效。
当前,疫情防控已转入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仍需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地要注意探索、总结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特点的巡回检察模式。书面审查、视频检察等各种“非接触检察方式”,实践证明效果很好,应该充分运用。需要进入监区现场检察或者调查核实的,要尽可能减少人员,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妥善协商科学安排。在人员安排上,可以综合考虑本地疫情防控态势和巡回检察工作需要,邀请卫生防疫部门、监狱管理部门人员及专业人员以合适身份参加巡回检察。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各地检察机关要加紧部署,聚力推进,以求极致的标准把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把巡回检察的质效最终体现在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升上,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进一步实现检察监督在监狱治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