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13.06.2014  02:03

黑人社办发〔2014〕42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才服务局,省职业介绍中心:
  现将人社部《关于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人社教发〔2014〕8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厅领导同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培训合格后省厅颁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与6月9日前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报名表》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 系 人: 姜喜贵
  电话(传真):(0451)87130398
  电 子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黑人社办发42号 附件.doc

黑人社办发42号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