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警示 这12种形式是非法集资可能血本无归
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想投资的必看!这12种形式是非法集资|可能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会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投资渠道。近日,省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归纳出非法集资的12种表现形式以及4种常见手段,提醒消费者注意。
据介绍,非法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同时,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等。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包括: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虛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B.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记者:李佳琪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