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19.01.2017  15:32

  依据《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经审核合格,我局拟批准核发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3日。
  监督电话:0451-82363470  0451-8236341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