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起哈尔滨租房可提公积金 每年最高提14400

11.09.2015  09:03

  不买房,公积金就和你无缘了吗?No!14日起,在哈无房职工在租赁住房后,可凭相关手续提取公积金了!

   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其中,租房提取的对象现分为两类: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本人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缴纳租金票据金额,且每年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的租金金额。

  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 本人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限额,即: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14400元、县(市)9600元。

   细则要求

  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为提取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同时,对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网上联机备案的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票据;租住商品住房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指定房产部门出具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有效期1个月)。

   与原条件的区别

  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要求由满6个月缩短至满3个月。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现在仅需出示无房产证明、身份证等,不再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更加简便快捷。

   办理流程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人持提取要件向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经办网点提出申请,经办网点核查后予以办理。

   租住商品住房

  1、提取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向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经办网点提出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经办网点核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信息,出具无房产证明查询申请,提取人持无房产证明查询申请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房产部门开具无房产证明;

  3、提取人持有关提取要件和无房产证明,到原申请经办网点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