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4.05.2015  15:33
      今年以来,为确保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将其列入“一号督查”事项,从四个方面部署10条具体措施。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开展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推出一系列落实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今年一季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小微企业有216万户,受惠面在90%以上,减免税额51亿元;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2700万户,减税189亿元。两方面政策共计减税240亿元。

   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 多方面联合力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落地。一是联合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联合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联合印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二是联合召开税企座谈会,交流税收优惠政策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三是联合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计划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联合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活动,并走访个体(私企)协会等第三方,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四是联合受理涉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投诉举报,省国、地税局统一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设立反映诉求平台。五是联合开展政策效应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定期交换共享机制,按季交换各自管辖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对本地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六是联合通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河北省国税局 一是立体式常态化宣传,确保应享尽知。与省地税局共同编写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分发基层税务分局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重要主题,邀请全省各大重要媒体,从优惠对象、政策内容到备案方式等多角度广泛宣传;在基层纳税人学堂开设专题培训课程,并发布在网上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随时查阅;外网及时更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开设“在线访谈”提供咨询;更新12366知识库内容,对12366座席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全过程无遗漏服务,确保应享便享。落实自动履行备案手续的要求,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开通河北国税手机APP小微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实现随时随地办税;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一对一提供咨询辅导。三是全方位无死角督查,确保应享尽享。年中将对各地国税机关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接到纳税人投诉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纳入全省2015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

   广西区地税局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印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资料免费向小微企业纳税人发放;在各级办税厅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内容进行张贴宣传,通过咨询电话、税企QQ群、柜台、纳税辅导等形式对企业进行一对一的政策宣讲;依托电视、报刊、网站等平台,持续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二是深入调查摸底。认真做好小微企业优惠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测算,准确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和存在问题,并按月核实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各级地税局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大力简化办理手续,改事前备案为事后检查,只要申报即可享受优惠,同时将企业申请备案和税务机关审核意见表进行合并填报,方便小微企业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国地税联合办税、自助办税终端应用,缩短办理时限,将申请办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时间从原来的7天缩短为4天;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做好优惠政策纳税辅导;对符合条件但未申报享受优惠的企业主动提醒告知其应享受优惠;做好应享受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核对工作,对多缴税款的,及时通知企业在申报时自动抵减税款。四是抓好跟踪问效。对全区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防止应抵不抵、应退不退、应减不减、应免不免等现象发生;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从各个环节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开展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建立政策落实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建议,为继续完善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黑龙江省国税局 一是抓好政策宣传。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二是抓好全程服务。通过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对于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覆盖面。三是抓好督查督办。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列入各级国税机关绩效考评项目,严格实行绩效考评。省局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四是抓好政策效应分析。在每个申报期内,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重庆市国税局 一是细化分解责任。将总局文件要求的四个方面10项措施逐项梳理分解,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定时限和要求;扎实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差距。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将政策落实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定期对系统内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把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各级税务机关绩效考评项目,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三是抓好政策宣传。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和税收宣传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重点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编发宣传手册等方式,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应享尽知。

   甘肃省地税局 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工作。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提高纳税人税收政策知晓度。二是加强税收业务培训工作。安排部署好税务干部尤其是基层税所(分局)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了解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税收信息的调查研究,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查找问题及差距,落实跟踪问效。四是加强小微企业纳税服务工作。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12366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五是加强检查督导工作。成立督查组,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国税局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以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和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纳税人学堂等形式持续发布新政。二是加强调研排查。完善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在网上申报平台增加监控和提醒功能,同时结合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数据排查,对于未及时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要求各单位落实政策细致入微,逐户查找原因。三是优化服务举措。明确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再需要到国税机关办理优惠备案手续,为其享受税收优惠创造便利。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季度汇算清缴前后开展专项检查,对受惠面低或存在下降趋势的地区严格考核问责,并将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新疆区国税局 一是多维度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编印成维、汉双语宣传册,免费送达每一户企业;通过新疆依法治区办公室“法律与你同行”直播节目,广泛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二是主动加强与工商联中小企业联合会、经信委中小企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强协作配合。三是及时征求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意见建议,经梳理后将统一解决。四是做好软件修订工作,修改预缴申报表相应栏次,升级网上申报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五是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用,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管理规定及时补录到12366知识库,统一规范12366座席人员的答复口径,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投诉专席。

   江西省国税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12366服务热线、短信、微信等载体,持续开展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省地税局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小微企业税企座谈会,向小微企业宣传解读最新政策。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在各地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及时提醒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辅导企业正确申报。对采用多元化申报系统进行预缴申报的,由主管国税机关及时跟踪查询。建立小微企业申报情况台账,定期公示小微企业的纳税定额。三是抓好效应分析。积极开展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调查,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的数量分布、行业分布、平均税负、盈利能力等情况。强化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将效应分析成果运用到改进征管工作中。要求各级国税机关每月定期报送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统计数据,全面掌握各地政策执行效应。四是加强督办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从上到下的定期跟踪督查机制。

   江苏省国税局 一是通过公告栏、电子大屏幕、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公示优惠政策,举办税收优惠政策专场辅导,大力宣传政策利好,及时解答纳税人疑问,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政策。二是及时启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落实时限,建立专门管理台账,认真核实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户数,重点监控申报进度与享受政策的准确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提示其自行享受优惠。三是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及时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分析和评估。

   北京市地税局 一是细化工作措施。重新修订绩效考核指标,把落实小微企业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加强督导检查。二是加强宣传辅导。利用网站、微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多渠道开展对小微企业的政策辅导;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官方网站上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宣传专栏,提高宣传覆盖面;与国税局联合编写《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各区县(分)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纳税人反映的应享受未享受情况接收当日转办,专人负责3日核实。三是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和数据统计。修改后台查询口径,保证及时全面掌握小微政策各项数据。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政策效应分析,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和问题。

   广西区国税局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确保“应享尽知”。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二是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使税务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及办理流程。各级办税服务厅咨询服务岗加挂“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三是完善办税便利通、网上申报软件,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运用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并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四是建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管理制度,定期从税收征管系统提取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及时掌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执行情况。五是对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接受当日转办,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予以落实到位。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列为“一号督查”事项,按季度开展督查,并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

   宁波市地税局 一是简化备案手续,并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和广播电台等渠道以访谈、问答、辅导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同时,进一步提高针对性,重点对核定征收企业、新办企业、零申报企业开展辅导。二是积极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简化申报、管理程序。把优惠政策辅导信息推送到每户纳税人申报平台,在申报程序中对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优惠标准的企业,申报表自动带出优惠金额。三是及时对申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初形成享受政策的小微企业申报情况、开票情况、缴税情况等明细信息表,方便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核对,保证政策执行的准确性。

   辽宁省地税局 一是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在《辽宁日报》和《辽宁新闻》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申报大厅宣传屏等多种载体进行发布,扩大宣传面。二是进一步简化申报办税流程,修改后的办税流程由企业在预缴时自行判断、自行申报,不需再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三是更新征管软件,确保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四是要求各市局及时汇总上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五是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纳入到各市局绩效考评指标中,加强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