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秸秆禁烧工作:禁止野外焚烧 减少大气污染
9月29日,全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电视电话会在哈尔滨召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安排部署全省秸秆禁烧工作。
省委副书记陈润儿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副省长吕维峰出席;副省长于莎燕主持会议。
陈润儿指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纠正野外焚烧秸秆陋习。野外焚烧秸秆浪费宝贵资源、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人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农田生态、引发森林火灾,开展禁止野外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是问题所逼、群众所盼、责任所在。
陈润儿强调,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取得实效。工作总体原则是“划定区域、逐步禁烧”,工作总体目标是“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今年要重点抓好城市周围、机场周围、仓库周围“三个周围”和哈尔滨、绥化、省农垦总局“三大区域”及高速公路沿线的野外禁烧,明年要实行全省全面禁烧。要抓好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广泛进行宣传、组织、发动,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禁烧秸秆的积极意义和自觉禁烧的责任要求,形成自觉参与、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要抓好秸秆利用。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作肥料、黄储氨化作饲料、晒干归集作燃料、加工转化作原料等综合利用,做到变废为宝,培育新型产业,逐步形成科学发展、有效运营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要抓好地头劝导。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农户、田间,对焚烧行为进行劝告教育,讲清焚烧的严重危害、禁止焚烧的要求、不听劝导坚持焚烧甚至恶意焚烧的后果与责任。要抓好依法处理。各级执法人员要及时上岗到位,做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有火必扑、有烟必查,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进行重兵把守、巡查和监控,发现苗头快速反应,及时制止劝阻,对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影响的要依法问责。
陈润儿要求,要严格责任,抓好落实,真正形成野外禁烧秸秆工作活力。要明确责任。细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包村干部岗位责任,落实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六定”禁烧责任包干制,形成完整责任体系,为禁烧工作奠定坚实工作基础。要形成合力。由环保部门牵头,宣传、发改、公安、财政、交通、农业、林业、安监、气象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要督促检查。禁烧期间,由省环保厅牵头相关部门,采取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省委省政府将于今冬降雪前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和奖评,对工作不力者问责。会上,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公安厅对秸秆禁烧工作作出安排,哈尔滨市、绥化市有关同志作表态发言。(作者: 常春晖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