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贯彻不当地方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20.05.2015  12:52

  在昨日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经济每月谈”上,有关土地财政的问题再次成为业内热议的焦点。在围绕地方为何会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且这一现象至今仍明显存在时,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直言,分税制没有如愿往下贯彻,尤其是省级以下城市没有真正进入分税制状态是主要原因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而且,众多城市更直接是需要倚重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即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发布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出让金净收入甚至占了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中部不发达城市和沿海还没有形成产业支撑的开发区、欠发达城市和新兴地区这类情况更加凸显,致使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卖地冲动”,被外界所诟病。

  究其根本,不少业内专家都曾将重点聚焦在分税制的实行上。贾康表示,基层财政困难、土地财政等问题确实存在,但并不是分税制带来的,恰恰是分税制改革在实际生活中没有如愿往下贯彻,省以下没有真正进入分税制状态带来的。“目前,中央和省之间还是基本维持了分税制的框架,虽然共享税越来越多,但基本还是可以坚持的,然而,省级以下的体制,即使是最发达的地区也没有真正进入分税制,讨价还价、五花八门的分层制和包干制仍然明显,这就导致了土地财政问题难以被解决。”贾康表示。

  “解决问题的方向必须把1994年改革的目标通过深化改革来落实到位,使分税制和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来匹配。”贾康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是在坚持这个框架之下做的财税配套改革3个大领域的通盘部署。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至于政府行为扭曲恰恰是因为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还有空间。

  业内看来,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真正改变现状的方向还是把整个逻辑链条打通,把分税制改革落实到位,这样才能减少地方对土地收入的依赖。

  贾康进一步表示,以后进一步建立地方税体系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和企业流转额关系继续淡化,是更加值得期待和争取的改革方向。(记者蒋梦惟)

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