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督查全覆盖推动税收改革落地生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的要求,税务总局制定了2016年系统督查工作计划,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为重点,全年开展8次督查,实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全覆盖,确保各项税收改革落地生效。
目前,首次系统督查已全面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首次系统督查中,税务总局派出6个督查组,对北京、辽宁、湖北、广东、云南、陕西等6省市国税局、地税局就《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2.0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实施绩效管理等内容。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仅到省局机关了解情况,更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访谈,同时听取被督查单位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分析信息系统数据,并举行税务干部座谈会、纳税人座谈会,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改革落地和实施成效。据统计,本次督查共召开税务干部座谈会25次,纳税人座谈会12次,走访纳税人92户,走访办税服务厅和基层税务所43个,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首次督查聚焦突出问题,在督查中深入发现问题、督查后督促整改问题。此次督查共发现6省市税务机关落实工作中存在问题99个,共性问题18个。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4月底前完成整改。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照自查,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切实整改。税务总局专门建立督查台账,将各单位存在问题记录在册,实行对账销号。
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3月中旬,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了督查工作方案,拟于今年上半年再开展两次督查,下半年根据改革落实情况再适时开展督查,争取年内实现对所有省(区、市)税务机关督查全覆盖。同时,将每次督查情况及各地整改情况纳入绩效管理,通过严督实考,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