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助推创业就业扬帆远航

20.06.2014  10:48
      目前,728万高校毕业生正陆续步入社会,踏上创业就业征程,而经济增速放缓,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稳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交织,去年的“史上最难就业季”已升级为今年的“更难就业季”。
  党中央、国务院运筹帷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去年以来,国家陆续推出了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推动创业就业。
  在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众多政策措施中,高含金量的税收起征点、减税免税、即征即退、税款抵减等优惠政策,让包括莘莘学子在内的创业就业群体扬帆远航。


普惠政策帮创业就业者筑梦起航


  这两天,江苏省赣榆县个体老板张翔在小餐馆老板桌后悠闲地翘起二郎腿,与食客们热聊世界杯,惬意享受有滋有味的生活。他没有理由不惬意,餐馆不大但每月能挣几千元,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税事暂不用考虑。“相当于给我加了近千元工资呢!”
  为了推动创业就业,国家采取持续提高起征点、大幅降低征收率、不断扩大优惠面等普惠式减税政策,减轻创业者的负担,让其轻松起步,减轻企业的负担,让其安心发展。
  提高起征点,让低收入者不纳税。自谋出路、自食其力干个体是创业就业出路之一,我国个体工商户已有4436.29万户。为了鼓励更多人大胆创业、轻松起步,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设置了税收起征点——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按月纳税销售货物不足600—2000元、销售应税劳务不足200—800元,按次(日)纳税销售额不足50—80元的不征增值税;按月纳税营业额不足200-800元、按次(日)纳税营业额不足50元的不征营业税。各省市自治区在额度内确定本地税收起征点。
  2003年和2011年,国家两次大幅度提高税收起征点。最常见的按月纳税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和按月纳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从2003年1月1日起分别提高到2000-5000元和1000-5000元,从2011年11月1日起统一提高到5000-20000元。2011年11月国家确定新的税收起征点后,各省市自治区陆续将按月纳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纷纷调至最高限额2万元,是1993年最高限额的10倍、2003年最高限额的4倍,目前正在执行。
  按3%增值税征收率计算,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最高每月可免征增值税近600元;从业人员较多的旅店业、饮食业营业税税率是5%,若未达到起征点,每月最高可免征营业税近1000元,按增值税和营业税1%-7%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按3%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同时免征。而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网球等项目营业税的税率是10%,享受的起征点优惠更多。
  小微企业是新增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是创业者成就梦想的摇篮。2013年底,全国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从2013年8月1日起,起征点政策扩至小微企业,2013年8至12月全国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就有378.35万户,占申报户数的74.03%,享受免征增值税12.26亿元。
  降低征收率,让小规模纳税人少纳税。以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分工业、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征收率统一降至3%,使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50%,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25%。近日,国家进一步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从7月1日起,采用6%和4%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率调整为3%,绝大部分特定纳税人税负将会进一步下降。
  提高减征额,让小微企业多优惠。今年,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由以往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享受范围从查账征税小微企业扩至所有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从26%提高到85%以上。湖北省国税局管户中近11万户小微企业享受该政策,惠及90余万从业人员。
  税收优惠政策对就业创业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山东省临沂市阳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杜蔚波对此感受很深。杜蔚波大学毕业后于2013年初注册公司经营电脑组装、监控设备维护等业务,起征点政策已给她增加了5000多元收入。杜蔚波说:“别看每月只有三五百元,我的通讯费和伙食费基本够了,现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又放宽了,我对公司的发展前景信心十足!”


特殊规定扶重点群体追梦护航


  湖北道德模范、武汉市东方红食品有限公司助残“犟妈”易勤,办厂8年亏损80万元仍苦苦支撑,绝不让12名智障员工下岗。这个温暖的故事感动了中国。“犟妈”能坚持不渝,除了信念还有税收力量。
  2005年公司成立不久,武汉市江汉区国税人员就上门宣传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辅导企业完善财务制度,消除涉税风险,已累计为食品厂退税80多万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1998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支持失业者、大学生、残疾人、军转安置等特殊群体创业就业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促进更多企业吸纳其就业。去年至今,连续出台的继续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与以往相比,优惠额度、扣减税费种类、行业限制发生了较大变化。
  扶贫济困力度更大。以往,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典当等行业,不能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现在全部都能享受;对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最低保障家庭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减免税费,最高可上浮20%;企业和企业实体吸纳以上人员,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扣减税费4000元,并由以往“可上下浮动20%”调整为“最高可上浮30%”。广西的定额标准就已达每人每年4800元。
  助残护残政策更优。全国残疾人2006年4月已达8296万人,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安置残疾人最高可获得每人每年3.5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据实扣除并给予100%加计扣除,企业招录1名年薪2万元的残疾职工,比招录健康职工最多可少缴企业所得税5000元,同时还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优惠。减税效应让广西上思县仁盛公司188名员工中,录用残疾员工达76人。
  拥军优属标准更高。税收政策明确,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扣减税费,最高可上浮20%。为安置复退军人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安置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城镇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企业新增岗位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每人每年扣减4000元税费,最高可上浮50%,而吸纳其他人员的上浮标准是30%。
  播撒甘露济苍生,一枝一叶总关情。税收政策条款或许是枯燥的,字里行间透露的却是“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折射出浓郁的民生情怀。


春风行动助更多民众圆梦远航


  2014年前五个月,第三产业税收占到全国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的55.7%,5月份全国税务机关组织的收入同比增长6.2%,而第三产业的税收增长贡献度达到了74.9%。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营改增这项重大税制改革功不可没。
  扩大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深化改革是发展经济的强大动力。2012年1月1日始于上海的营改增,已呈星火燎原之势全国铺开,渐次推进到绝大部分现代服务业,不仅大幅减轻了市场主体税负,还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谋一域而活全局。2012年至2013年,营改增为上海增加就业岗位29万人,2013年湖北省24万人因受益营改增而就业。
  今年财税政策频频对中小企业发展施以援手,出台政策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享受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实行营业税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免征印花税……项项带着温暖的税收新政,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加速器,将温暖于无声处传导给众多创业就业者。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如果说营改增等政策是引导服务业发展、促进创业就业的导航者,那么,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转变管理方式、简化行政审批、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则为创业就业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今年2月以来,税务总局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了公布行政审批清单、规范税务进户执法、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简并涉税文书报表、大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20多项措施,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浩浩荡荡的便民办税春风,激发了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比如,为方便企业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管理方式改为备案方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时可自行计算享受优惠,年度终了将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销售额(营业额)低于税收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直接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免征待遇即可。
  税务部门还立足行业特点,运用税收诚信机制建设成果,与金融部门联手,积极扶持创业就业,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重庆、安徽、广西、湖南等大多数省市税务部门积极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金融创新,推出“税易贷”、“税融通”等信贷产品,对A类诚信纳税人给予授信额度倾斜和利率优惠,让诚信纳税者一路绿灯。深圳市国税局与光大银行联合推出了“税易贷”无抵押无担保产品,国税部门定期向银行提供中小企业年纳税额、纳税信用等信息,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最近3年平均纳税额3倍的贷款金额,使企业发展更顺利,就业岗位更稳定,就业报酬更有保障。
  全国税务系统将“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的目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贴近创业就业需求,加强和创新涉税服务,温暖了创业就业圆梦路。在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针对辖区电商、软件、高新技术和文化创意等行业创业青年较多,创业初期对涉税政策了解不足的问题,与帮扶青年创业的专业机构YBC合作成立了税务服务站,税务专家定期向创业青年解读税收政策。朔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张元刚说“我们团队能发展到上百人,营业收入翻番,离不开税务部门一路相伴!”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促进就业始终是税收政策的着力点,支持大学生创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个体工商户和残疾人就业、军人军属就业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让有劳动能力的人找到谋生的机会、找到更好的就业岗位,推动了社会就业和稳定,成就了无数创业者的梦想,在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将更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