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住农村教师队伍到底靠什么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袁桂林
农村教师的流失,不仅严重制约着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甚至直接威胁到某些农村学校教育存续的大问题。各级政府要从政治高度关注这种现象,尊重农村教师的人格,保护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市学校交流轮岗的权利,建立城乡教师公平的交流轮岗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
一、给农村教师交流轮岗的平等机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站位很高,整体布局统筹全国城乡教育资源,关注了中西部差距,关注了城乡差距,也关注了校际差距,提出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3年7月,浙江首先开启了城乡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的尝试,接着,陕西、福建等省份分别颁布各自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新一轮各省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到,交流轮岗没有排除农村教师,说明交流轮岗是双向的。初步体现了全体教师全员参与,城乡之间双向交流轮岗的基本特征。双向交流轮岗才能真正扶持弱势地区学校和弱势教师,实现教育公平。
2014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要求各地方政府对在同一所学校教师工作几年后就要交流轮岗做出时间安排。但如果农村学校人员紧缺,农村教师的工作无人替代,其交流轮岗就要延迟或者取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的农村教师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少,教育政策应该对这种现象加以关注和解决。教师交流轮岗的着眼点首先应该是农村教师,使他们能够走出学校到其他学校工作一段时间,提高业务水平,必然能增强其工作热情,边际效益显著,事半功倍。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推动城乡学校的“对口支援”,是派教师到农村学校实践一段时间,把农村学校作为“训练新手”的地方,而且把“名师”留在城市不参与“对口支援”。这种做法实际是强化城市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把在农村学校的经历作为提职晋级的条件,把农村学校作为附庸和陪衬。
二、要制定出台交通、住房、子女教育等配套措施。
我们调研发现,不少在农村工作而住在县城的教师,需要乘公交车或者自驾车上班,交通费用支出很大,无形中降低了生活水平。住房问题也很突出,如果不是家住学校附近的农村籍教师,基本都面临住房问题。有的乡镇在校园里新建了一些“周转房”,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内提供只适合单身教师短期居住的房间,但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是农村教师想往城市流动或者在城市居住的重要原因。教师交流轮岗作为新的政策其实施具有挑战性,需要各级职能部门科学研究、民主决策提供并落实配套措施和政策,使农村教师能安居乐业,才能稳定队伍。
三、应鼓励多样化的教师身份参与交流轮岗。
从各省的方案看,交流轮岗涉及的人员范围是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并不是所有身份的教师。一些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长期受到编制限制,许多学校还有代课教师。由于生源不断变化,班级数量也在变化,要求完全是“公办教师”很难及时补充或减员。从国际经验看,农村学校还可以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被两三所学校分别聘为“半聘”教师,在县域内部若干学校工作。这样的机制摆脱了学校编制较少与教学科目需求教师类别较多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城乡学校教育质量。
总之,要尊重教师人格,尊重教师继续教育的机会,鼓励城乡教师交流轮岗,使农村教师有尊严地工作才是解决农村教师流失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