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四项举措强化执行工作效果显著

20.03.2015  14:48

        穆棱市法院推行四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实行“科技强执”、强化流程管理、完善司法救助,不断强化执行工作。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实行“人、案、责”三位一体执行模式,即专案专人专责。同时,强化依法执行能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同时,通过查控系统,采取限制房屋及车辆过户、转籍、抵押;限制公司注册、投资开业;限制银行贷款、按揭购房、按揭购车;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限制出入境及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置业等禁止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提升执行款项到位率。

        二是实行科技强执。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安装具备远程监控指挥、查控系统、视频会议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设备,实现执行现场4G单兵视频监控和“点对点”网络查控,提升执行效率,同时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技术员定期将执行案件、执行员姓名、案件进度、执行期限、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执行信息录入到该系统,使申请执行人全面了解执行情况,推进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强化流程管理。科学地制定了执行工作“基础”流程,将立案、送达、调和、下发强制执行通知书、执行结案等工作无缝隙衔接,同时,制定了执行工作“专属”流程,对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的工作或当天下发强制执行通知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派专人跟踪执行,直至执行结案。

        四是完善司法救助。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得到市政府的支持,申请下5万元司法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制定了《穆棱市法院司法救助若干规定》,明确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和司法救助基金发放审批手续,并规定了发放过程要拍照取证,发放款项要进行登记,切实为真正需要司法救助的申请执行人解决实际问题。过去一年里,为15位申请执行人共发放5万元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