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构建帮教“金三角” 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04.11.2015  15:35

        穆棱市法院少年法庭积极延伸判后帮教回访工作,通过建立“成长档案”、“阳光基地”、“爱心基金”三项帮教工程,构建帮教“金三角”体系,定期帮教、长期扶持、随时解困,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司法关怀,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建立“成长档案”,定期帮教。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失足少年,从案件审理之日起即建立“成长档案”。针对失足少年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受判处原因等方方面面都做以详细记录,方便了解和把握失足少年的成长变化轨迹,对于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活动也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主审法官定期查阅更新该档案,每季度和这些孩子联系约谈,定期关心帮助教育,在其改造、成长中给予更多的司法关爱和亲情呵护。对于判处实体刑的少年犯,本院坚持到监狱或少管所定期回访,为他们开展爱心法律宣讲,树立起好好改造重新生活的信心。

        建立“阳光基地”,长期扶持。与穆棱市司法局联手,在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基础上,建立为失足少年提供优良工作环境的“阳光基地”,让他们能够尽早回归到正常社会生活中。特别是父母离异失去生活来源的失足少年,为接受刑事处罚的少年及时提供一个安全可靠、自食其力的劳动岗位,防止因没有稳定生活收入而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14年,该院在穆棱市下城子开发区的几个木业公司建立了一个“阳光基地”,切实为缓刑少年犯落实帮教服务,为他们提供了环境优良的工作岗位,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群众好评度极高。

        建立“爱心基金”,随时解困。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失足少年,穆棱市法院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在其接受过刑事处罚之后,保持与其长期联系,确保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保障。专门组成了帮扶小组,确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与孩子的家长、老师、社区负责人等进行多方面沟通,全面了解孩子们的思想、生活及工作情况。对于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将其确定为重点帮扶对象,定期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必要的生活保障品,送去物质保障的同时,重视教育感化,加强精神交流,切实让“爱心基金”发挥双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