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给孩子照亮归途

07.01.2016  15:02

  “法律是无情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负责,但法律也是有情的,你才刚满16周岁,因为一时哥们义气导致今天的后果,我们会考虑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希望你珍惜机会,改过自新,好好学习……”法庭上,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语重心长,不乏法律温情,被告席上16岁的小江早已泣不成声。看到这一幕,庭上的女公诉人身感肩上沉甸甸的担子。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实现队伍专业化

  清一色女性,佩戴整齐的检徽,亲切耐心的接待来访人员,这就是穆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新气象。为进一步贯彻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穆棱市检察院党组决定自挖潜能、整合资源成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队伍来充实到检察工作中,2013年初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牡丹江地区率先成立了(简称未检科)。这是一支由高素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有亲和力、耐心细致、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组成的队伍,集中承担未成年人犯罪捕、诉、预、帮一体化职能。为了能更好地保护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女检察官们对近10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个认真研究,查找犯罪根源;向八小时工作时间外要时间,通宵达旦地研究学习教育学、犯罪心理学,边学习、边摸索,边实践,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整理出上万字的材料,先后编写了《办案先从读懂少年心理开始》、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实施办法和流程》、实行了“捕诉防教一体化制度”、健全了“少年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2015年共办理13件涉未案件,均在接受检察官们的犯罪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辅导后悔过自新,其中17人在检察官们多方沟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考入了理想的大学。当看到迷失的孩子心灵的彻底回归,看到他们拨开迷雾后自信阳光的笑容,看到父母眉目间悄然抚平的愁痕。年轻的检察官们说,拉一把就可能改变孩子的一生,这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共同犯罪中未成年人分案处理

  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都牵动着年轻女检察官的心。一起8人盗窃案中,有一位刚满17周岁的少年,当检察官在亲情会见室里第一次见到了这位面带羞涩、腼腆的男孩时,他道出了犯罪的缘由:要过年了,家里条件不好,但又想给父母买套新衣服,所以就跟村里的几个人合伙偷东西。男孩泪流满面,他说,我会记得检察官姐姐和我说的这些话,有了这次教训,以后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双手挣钱。会见后为了全面保护该少年的权益,检察官及时启动分案起诉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部分单独成卷,为快诉快审奠定了重要的一步。2015年,该院未检科受理的共同犯罪中涉未成年人案件均由公安机关单独移送,未检科单独承办。这一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认可,并在全省推广。分案起诉工作机制在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下,将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剥离出来,对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分别报捕、分别起诉、分别审理,这一机制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缩短了案件办结期限,防止了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和法庭感染,促进了未成年人悔过自新。

未成年人的权利必须要保障

  16岁的小鑫为哥们出头打架立案后被取保候审,当检察官第一次传唤小鑫并要求其父母一同到检察院接受讯问时,得知小鑫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无法联系,当地又没有其他亲属。为了保障小鑫的权益,未检科负责人联系了小鑫的学校,最后由班主任作为小鑫的合适代理人到场参加诉讼。在会见室里,检察官耐心地等待小鑫阅读完权益告知书后,告诉他里面的特殊规定都是未成年人专有的权利,从保护、挽救角度出发,希望他能珍惜机会,重拾信心,并就小鑫犯罪后在学校将要面临的各种可能情况与小鑫的老师做了深入沟通。一个小时后,这个先前满面愁容的小鑫向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后,信心满满地走出了接待室。小鑫的老师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说:“你们给了小鑫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这个孩子可有救了,我们作为校方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来帮助孩子”。最终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小鑫以真诚打动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如今,小鑫以一个积极健康的心态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殊不知,为了这一天,未检科的干警们查资料、寻经验,并汇编了未成年人权益告知书、规范用语。同时为了使涉未当事人诉讼权利最大化,未检科要求“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必须要有法定代理人在场,对于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消除未成年人心理上的恐惧和抗拒。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没有经济能力请律师,可以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申请律师免费辩护,使其合法权益最大化”。此外,她们还从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入手,突出案件办理各环节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明确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体系,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未成年人轻罪案件封存检查活动,并逐案清理,确保案件质量。

  

  为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未检科把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趁着学生即将放假,校园犯罪进入高发期,未检科全体干警在副检察长带领下组成宣讲组,深入到穆棱市第一中学,开展了以“普法宣传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以法律咨询为主要形式,辅以典型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宣传展板、法律宣传单等中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展开。在法律咨询中,检察官通过朴实生动、贴近实际的解答,大大激发了广大师生对法律常识的兴趣,师生们争先恐后进行咨询,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向检察官请教。这一活动得到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有效地扩大了宣传范围和力度;未检科加强与学校、家庭、社会部门的协作,深入开展“检校共建”、“送法进社区”活动和校园及周边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还联合妇联在社区、乡镇成立青少年义工站,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机,给失足少年提供以专业化帮教条件。

 

 

 

  从案件的受理,到深入调查了解案情背后的故事,再到法庭上的感化教育,未检科负责人说:这不仅仅是办结了一起案件那么简单,其中更有心痛、焦急和担忧,当然,更有责任。导致少年犯罪是个人、家庭、社会因素的综合体,但他们可塑性强,找准“感化点”,利用公诉、庭审这一特殊课堂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树立自信心,这将影响到他们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