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轻微刑事案件不捕说理效果好
09.03.2016 17:03
本文来源: 检察
“感谢检察院的依法办案,感谢公安人员的大度,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谢谢你们!”这是不久前,公安机关在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宣布穆棱市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时的一幕。
今年初,吕某在和他人发生冲突时有人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要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处理,吕某不予配合,并和警察发生撕扯,但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以吕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穆棱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穆棱市院侦查监督科经审查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没有逮捕必要,如果批捕可能捕后会被判处轻刑,可以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于是,侦查监督科启动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说理机制,办案人员首先提审犯罪嫌疑人吕某,对他进行了以案释法教育,让其认识了自己行为的后果并诚恳悔罪,同时,又与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进行了联系,了解到其平时表现较好,如不予逮捕社会危险性不大。随后与公安机关就案情以及拟做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理由进行了沟通,取得了理解与支持后,依法对吕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近日,吕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刑罚,避免了捕后判轻刑情况的发生。
据了解,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说理机制,是穆棱市检察院提升审查逮捕工作质量,避免捕后轻刑,节省办案资源,控制批捕率和捕后轻刑率的一项积极探索。今年以来,穆棱市检察院已适用该机制对9起轻微刑事案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法院已判决的5起案件中,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本文来源: 检察
09.03.2016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