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主业 重拳惩腐

12.01.2016  11:11

  2015年,我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使纪律审查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全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规案件2306件,同比上升59%,其中涉及市管干部4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20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

  转变理念

  四种形态盯前沿

  我市不断强化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聚焦纪律,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实现了从原来注重查违法问题向现在重点查违纪问题、从原来注重查大案要案向现在注重抓早抓小、从原来注重深挖细查向现在注重快查快结的转变。

  对刚有些问题苗头或存在潜在违纪倾向的党员干部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警示、早查处,通过常扯袖子,小错提醒,告诫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全年共对6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167名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约谈了4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轻微违纪情形,以批评教育或者建议作出组织处理为主,组织处理86人,党纪轻处分1300人,占处理总数的79%;对严重违纪情形,敢于给重处分,全年查处严重违纪325人,占处理总数的21%,其中移送司法机关85人。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在市管干部中开展了“每季一案”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教育,组织参观省、市警示教育基地37次3700余人。

  理念的转变也带来了工作重心的转移,哈市纪委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常市安家镇铁西村支部书记赵某贪污土地承包费,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支部书记王某挪用公款、侵占粮食直补款、骗取土地补偿款等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得到了快速处理,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坚持快查快结,对事实简单的一般性违纪案件,查清主要问题后尽快结案。对发现的一些涉法案件线索直接进行移送。

  去年,全市共查处涉及公款宴请、公车私用、赠送节礼、超标接待、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3件,处理45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26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21起,处理284人,其中查处“乡科级”、“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的普通党员干部数量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立案查处农村干部749人,得到群众的充分认可。

  重拳出击

  惩治腐败有抓手

  去年,市纪委着力查处了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某(正局级)、原党组书记王某(正局级),市卫生局原巡视员董某,市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某,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党委委员王某,黎明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某,市国资委原副巡视员杨某,五常市原副市长许某,道里区榆树镇原党委书记孙某、原镇长刘某、原镇党委副书记徐某、原副镇长杨某等一批职级较高、群众反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问题,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一个个典型案件的背后,是市纪委重拳惩腐的坚强决心和有效做法。对基层重要复杂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积极推行了异地交叉办案和提级办案机制。去年,市纪委共组织协调区、县(市)纪委异地交叉办案78件,提级办案15件。其中,五常市纪委查办了反映通河县政法委书记的案件,立案6人。平房区纪委查办了反映五常市财政局长、事业保险局长、公安局长的案件,立案13人。对反映市农科院园区管理办副主任闫某的相关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分管室提级办理后,短时间内查清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4人,纪律处分13人。

  通过实施异地交叉和提级办案机制,既优化了纪律审查环境,也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纪律审查工作面临的瓶颈问题。

  同时,针对信访、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数量多的情况,市纪委实行了专项巡查机制,将专项检查和案件线索的了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发现问题线索与案件检查无缝衔接。

  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等开展专项巡查,变坐等问题线索为主动出击,为快速查清问题、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了震慑。

  同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责事项也成为去年工作的重点,去年,市纪委重点查处了国家审计署交办的财政收支审计11起违法违规问题、16宗违规用地问题、道外区“1·2”火灾事故以及影响发展环境的18个问题。全年全市共办理行政问责案件138件,问责221人。

  夯实队伍

  纪律审查靠合力

  为强化市直部门纪律审查工作,更好地突出纪检机构主业,市纪委推行了双向挂职。一方面从市纪委选派优秀纪检干部到市直部门任职、挂职,把纪律审查理念、方式方法带过去,推广开来;另一方面组织市直部门纪检组到委局机关挂职锻炼,提高纪律审查经验和能力。

  市纪委副书记许长松介绍说:“这几年我们已向市直部门派出了19名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实践中都发挥了较好作用。

  市纪委制定了《哈尔滨市市直单位纪检组审查违反党纪问题工作办法(试行)》,同时,围绕市直单位纪律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常用文书使用规范、移送审理及处理和执行程序规定等内容,对全市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分五期共计281人进行了轮训。采取实地检查、查阅案件卷宗等形式,对64家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办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情况,进行逐单位逐件检查督办。去年,市直37个部门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79件,同比上升48%。

  市纪委还选派5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区、县(市)纪委任纪检监察专员,并挂职纪委副书记,使其具有上级派驻干部和本级分管领导的“双重身份”,成为基层党委、纪委身边的“权威监督”,推动了基层纪律检查工作。去年,区、县(市)纪委立案1847件,同比上升68%。

  为切实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在内设机构调整的基础上,去年又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目前市纪委机关共有纪检监察室12个,有纪律审查职能室办17个,占机关总数的80%;执纪人员占三分之二。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分别设定年龄、学历、专业、任职经历、廉洁情况等“准入”条件,逢进必考,先后从公检法、财税审等职能部门选调10名专业人员充实到纪律审查业务工作,干部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都有明显改善。对纪检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不护短,坚决查处,共查处纪检干部27人。

  与此同时,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推行了“闭合式管理、循环式监督”,修订了《委局机关办案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推进信访“一口入”,案管集中管理,初核了结的问题线索由审理室把关的工作机制,对各纪检监察室办案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有效避免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