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群众踏青活动安全提示

15.06.2015  19:35

  端午节群众踏青活动期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将自6月19日起,倾力做好秩序维护工作,为确保广大市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对端午节群众踏青活动安全事项提示如下:

  一、踏青期间,请尽量避免靠近人员过度聚集区域,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不要靠近涉水危险区域,饮酒后不要野浴,以免发生坠江、溺水事故。

  二、踏青期间,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以免丢失、被盗;未成年人外出踏青,要有监护人陪同。

  三、踏青期间,请爱护公共环境和花草树木,不要损坏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市民,做到文明出行、文明踏青,爱护家园。

  四、踏青期间,自行驾车的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以及乱停乱放车辆。

  五、踏青期间,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听从执勤民警及管理人员劝阻,远离危险区域,严禁以任何形式扰乱公共秩序。

  六、乘船渡江的市民朋友,要在各船舶码头有序登船,并听从码头、轮渡工作人员的引导,不要乘坐无证照的舢板船和超员、超载船只,以免发生水上安全事故。

  七、6月19日,沿江相关公交线路将不再延长运营时间,按原有时间末车。请广大市民注意末车时间,以免影响出行。

  八、踏青期间,广大市民朋友如遇有险情、警情或需要帮助时,请及时向现场执勤工作人员求助,或拨打110报警服务电话。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1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