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17.01.2015 01:12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1月13日,巴彦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604会议室召开,县人大主任邱德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共有八项议程: 一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十六届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四是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赵颖等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职务的请求,并作出相应决定;五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巴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六是听取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的说明;七是通过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八是人事任命,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县法院提请的94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
会议指出:今年的人大依法监督工作,无论在监督实效上还是监督形式上,既有创新又有进步,尤其是在确定 “三查(察)”工作频次和监督课题上,都能够贴近全县重点工作、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热点,并进一步强化了对“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重点议题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四次人代会时间紧任务重,各位委员和人大机关同志要积极筹备好人代会的各项工作,也请各位委员在审议和提出意见建议方面发挥作用,多提希望,确保这次会议的圆满成功。
巴彦县委常委、副县长宋俊峰,副县长张超,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世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延昌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巴彦县)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17.01.2015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