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四届中日经济合作会议的通知
省工信委、农委、民政厅、环保厅、外办,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省代表团参加第十四届中日经济合作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我厅已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我省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日经济合作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作为我省参会代表团组成部门,请各单位做好参会前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由 日本 日中东北开发协会、日中经济协会、中国东北三省一区(辽宁省、吉林省、 黑龙江 省、 内蒙古 自治区)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中日经济合作会议将于7月15日至17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会议由高层会见及欢迎晚宴、开幕式及高峰论坛、中日企业分组交流洽谈会、交流酒会、参观考察五部分组成。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会议名称: 第十四届中日经济合作会议
时 间: 2015年7月15日-7月17日
地 点: 辽宁友谊宾馆
出席人员: 中日双方共约300人,其中:
中方-三省一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副省级以上领导,三省一区商务及有关部门、企业代表约180人;
日方-日本驻沈阳总领事,日本地方政府、经济团体、科研院校、企业代表等约120人。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中方主办: 辽宁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日方主办: 日中东北开发协会、日中经济协会
承办单位: 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协办单位: 吉林省经合局、黑龙江省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二、我省代表团组成
组成黑龙江省代表团参加此次中日经济合作会议。拟由一位省领导担任代表团团长,代表团成员由省政府 办公厅 、研究室,省工信委、农委、商务厅、民政厅、环保厅、外办及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省内有关开发园区、企业组成。
三、会议日程安排
7 月15日 (周三)
下午 全天报到
17:00-17:30 中方各省领导共同会见日方主要客人
(每省区两人)
17:30-19:00 省政府主要领导宴请出席会见活动的中日贵宾(其他参会人员自助晚餐)
程序:
1、辽宁省政府副省长邴志刚主持并介绍来宾
2、辽宁省政府陈求发省长致欢迎辞
7 月16日 (周四)
09:30-11:30 开幕式及高峰论坛(采用同声传译)
主持人: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润俊
1、辽宁省政府陈求发省长致欢迎辞
2、日中东北开发协会会长宗冈正二致辞
3、日本驻沈阳总领事大泽勉致辞
4、辽宁省政府副省长邴志刚主题演讲
5、吉林省代表团团长主题演讲
6、黑龙江省代表团团长主题演讲
7、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团长主题演讲
8、日本地方政府知事主题演讲
9、日本企业代表主题演讲
11:30-12:30 自助午餐(辽宁省政府宴请中方各省领导,每省两人)
13:30-17:00 分科会及企业对接洽谈会
1 、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分科洽谈会
主持:辽宁省外经贸厅
人员:日方30人,中方30人
①主持人介绍双方指定发言人员
②日方3人发言 ③中方3人发言
④自由发言 ⑤自由洽谈
2 、养老及现代服务业分科洽谈会
主持:吉林省经合局
人员:日方20人,中方30人
①主持人介绍双方指定发言人员
②日方3人发言 ③中方3人发言
④自由发言 ⑤自由洽谈
3 、高端装备制造业分科洽谈会
主持:黑龙江省商务厅
人员:日方30人,中方40人
①主持人介绍双方指定发言人员
②日方3人发言 ③中方3人发言
④自由发言 ⑤自由洽谈
4 、农业及食品加工分科洽谈会
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人员:日方30人,中方40人
①主持人介绍双方指定发言人员
②日方3人发言 ③中方3人发言
④自由发言 ⑤自由洽谈
14:00-17:00 各省领导分别会见日本参会代表团
17:30-19:00 交流酒会
中日参会企业全体出席,采取自助餐形式,中日双方在用餐同时继续交流洽谈。规模约200人。
7 月17日 (周五)
08:30 酒店出发,全天参观考察,统一安排大巴。拟安排考察2条线路:
1、大连、营口
2、丹东、庄河
具体由辽宁省外经贸厅负责联系,有关市外经贸局组织安排,考察结束后负责送站(不参加考察的客商单独安排送站)。
四、有关筹备工作要求
(一)请省环保厅、民政厅、工信委、农委分别负责准备在循环经济及节能环保产业、养老及现代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农业及食品加工分科洽谈会上的发言,并组织省内有关开发园区及相关项目企业在分科洽谈会上与日本企业开展对接洽谈。
(二)请省外办负责省领导参会期间有关会见等活动的联络与翻译工作。
(三)请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开发园区及企业参加各分科洽谈会并与日本企业开展对接洽谈。
(四)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我省代表团参加第十四届中日经济合作会议的总体工作。协助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会见、参观考察等各项商务活动的协调工作;负责联系承办单位,落实前期筹备工作;负责联系日中东北开发协会、日中经济协会,落实各项会务工作;负责省领导及代表团在沈阳期间食宿及车辆安排。
五、费用
参会人员交通和宿费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中日经济合作会议”迄今为止已经成功举办了13届,为促进中日经贸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会上情况介绍和参会企业的组织等各项筹备工作,并于7月7日前将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各分科洽谈会发言人员名单、发言材料(10分钟以内)、同步播放的PPT文件等报省商务厅汇总。
(联系人:省商务厅国际处李昆、王迎,电话:0451-82632303、82632070,Email: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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