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百姓健康的免疫屏障

27.04.2016  09:42

  疫苗改变国家命运,被称为20世纪10项最伟大的公共卫生成就之一。目前,我国国家免疫规划免费接种14种疫苗,预防15种疾病。依法开展预防接种,每位儿童依法接受预防接种服务,不只是保护易感的个体,重要的是形成群体免疫保护,让公众享受健康生活,筑起健康中国的“免疫屏障”。

   最具效益的疾病预防控制手段

  我国过去民间一直有“孩子出过疹和痘,才算解了阎王扣”的俗语,这里的痘指天花,疹就是指麻疹。1959年发生全国范围的麻疹大流行,报告发病数约1000万例(报告发病率超过1400/10万),死亡约30万人。自1965年广泛使用疫苗以来,麻疹流行强度大为减弱,尤其是实施计划免疫以来,通过加强常规免疫和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控制麻疹效果显著,2015年报告发病率降至3/10万。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新中国成立后,面对着国内疫情肆虐的现状,我国首先通过季节性突击接种牛痘疫苗,20世纪60年代消灭了天花。从牛痘疫苗到目前的14种疫苗,从预防天花一种疾病到15种疾病。据估算,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通过普及儿童免疫,我国减少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

  国家联合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明说,疫苗的出现直接和间接挽救了无数生命,极大地降低了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疫苗是最具成本效益的疾病预防控制手段。

   疫苗质量安全红线不能踩

  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最近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我国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上的监管漏洞。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严格疫苗流通管理,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坚决制止通过借用资质和票据进行非法经营的“挂靠走票”等行为。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长效机制。两部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国的疫苗体系总体是安全可靠的,凡发现漏洞,必须坚决堵住。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余文周认为,疫苗要建立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监测厂家到接种单位的流向;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要索取齐全的相关资料;实施接种时,在预防接种证、卡和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应当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应保存,形成完善的疫苗全程追溯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疫苗产品的注册管理、监督检查、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批签发、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了一整套从疫苗研制、生产到流通、使用的安全和质量保障体系,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国产疫苗的质量安全。

   预防接种偶合症并非异常反应

  不打疫苗没事,一打疫苗出事怎么办?有的家长认为没有打疫苗的必要。不打疫苗有时也不会得传染病。因担心疫苗出现不良反应,就产生了不打疫苗的侥幸心理。

  余文周说,这是预防接种常见的认识误区。许多人认为,现在传染病减少了,没有必要接种疫苗。实际上,传染病还在肆虐,目前也只消灭了天花,其他传染病还在流行,如我国没有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但周围有些国家还有病例发生,2011年我国新疆就发生输入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疫情,一些未接种疫苗的人感染,有的人留下终身残疾。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副主任崔富强说,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接种疫苗是安全的。极少数儿童在接种后可能出现异常反应。预防接种是一项公共卫生措施,在保护绝大多数人群健康的同时,极个别人承担了发生异常反应的风险。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应给予一次性补偿。

  崔富强解释,一般反应、疫苗质量事故、接种事故、偶合症和心因性反应等情形不属于异常反应。与疫苗本身无关,很容易与接种的不良反应混淆的是“偶合症”。儿童在接种疫苗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发病前期,或存在某种潜在的疾病,在接种后碰巧发病,容易让公众产生误解。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李克莉介绍,对近年来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数据分析,未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数量异常增多,异常反应发生率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其他国家发生率基本持平,没有超出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预期发生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