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7类地方被划为畜禽禁养区 占全市总面积8%

31.01.2018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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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日前出台。根据《方案》,全市划定 7 类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重点河流等,全市禁养区总面积为 4294.25 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比率为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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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畜禽养殖禁养区指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畜禽养殖小区。

  划定的 7 类畜禽养殖禁养区分别为:饮用水源地禁养区、自然保护区禁养区、风景名胜区禁养区、国家公园禁养区、城镇居民区禁养区、重点河流禁养区及其他确需划定的禁养区。

  其中,城镇居民区指常住人口在 1000 人以上的城镇建成区、工矿区、开发区、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