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7.08.2014  10:24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8月至9月在全省开展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按照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的批示要求,检查整改要达到“作业标准、设备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强化粉尘浓度标准控制、强化重点环节过程控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掌握本区域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企业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涉尘企业台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对涉尘企业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粉尘作业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提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减少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个人劳动防护等安全设备设施,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密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整治范围为全省涉及粉尘(包括易燃、易爆粉尘和一般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是铝镁制品加工、粮食加工、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烟草加工等企业。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常见爆炸粉尘: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纺织原料(亚麻、棉花);烟草;饲料(如血粉、鱼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建筑结构、通风除尘、清洁措施、禁火措施、电气电路、检查维护、职业健康和应急预案等十项内容。通知要求各市(地)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企业抓好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了解和掌握操作规程和粉尘作业安全知识,增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作者:柳志国 谭迎春)

  原标题:黑龙江省开展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