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研究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工作

21.11.2014  16:18
  本报20日讯(记者贾辉)省委常委会11月20日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工作,讨论召开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方案和拟提请全会审议的相关文件,省委书记王宪魁主持会议。
  陆昊、黄建盛、张效廉、韩学键、马学义、杨汭、杨东奇、郝会龙、赵敏、李海涛出席会议。杜宇新、符凤春、吕维峰、于莎燕、孙永波、孙东生、胡亚枫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1月25日至26日在哈尔滨召开,主要议题是省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工作。
  省委常委会听取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各地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对文件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研究、积极吸收,切实把文件制定好,为新形势下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提供正确指导。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描绘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观点、新部署、新举措,回答了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是省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黑龙江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迫切需要,对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就是要坚决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实现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完备、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党内法规完善,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