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系列解读之一 加大力度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给用人主体放权
编者按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部署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本报今起推出《人才“新政”解读》专栏,就《实施意见》中有关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如何更好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如何推动改革取得实效作系列解读。
【解读人】
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处长 高嗣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 汪涧
【政策亮点】
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积极推动人才管理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要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用人主体关系,明确功能定位,落实和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人才管理体制,政府集多重身份于一身,对用人主体干预过多过细,不仅影响用人主体自主权的落实,也影响了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很多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编制,是在上世纪80、90年代核定后一直没有作大的调整,人员固化问题突出,导致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进不来,编制定得过死,用人主体无法有效激励和稳定优秀人才。《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高校、公立医院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备案制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标准核定编制总量,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量内动态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的制度。这是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处长高嗣文说,“备案制有利于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有利于促进科学用人、合理用人、高效用人。”
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是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经营性服务机构只占各级各类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且机构较多集中在哈尔滨、齐齐哈尔这类城市,市场力量调动不足,配置不够合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汪涧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才工作,既需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也需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方面,要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组建职能统一的综合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目的就是要通过整合改革,进一步厘清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界限,明确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项目,强化并充分发挥政府所属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发挥集中力量办好事、办大事的作用,防止并克服因市场竞争的天然缺陷导致公益职能缺失或异化,对于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要放松市场管制。“充分调动人力资源市场中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人力资源市场的蓬勃生机和强劲动力还是来自市场本身”,汪涧说,《实施意见》提出要降低民营、外资等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放宽相应限制,支持建设,宗旨就是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通过市场机制的建立,调动人才和广大劳动者创业的激情、创造的潜能和创新的动力,改变公共产品成本高、效率低和人力资源浪费等。第三,积极发挥社会力量。汪涧认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强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功能,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中介机构规范服务。建设省级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顺应了形势发展需要,对解决当前市场主体参与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对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功能,做好承接政府转移下放的部分职能,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比如,通过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选择一批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示范性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其实行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经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活动,选树一些先进典型等。再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市场上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委托社会组织,建设一个基于大数据背景下全省统一、数据共享的人力资源市场云平台,以独立商业运作模式从事服务并进行发展,定期发布国内外人力资源需求各类导向信息,实现不同机构间、系统间对服务供需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共享。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