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庄稼医生等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履行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和发挥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落实国家“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系统内实行从业者持证上岗的规定和省供销社、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行业从事9个特有工种(职业)的职业资格列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通知》(黑供联发【2007】32号)精神,给会员单位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企业争取相关资质创造条件,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村广大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水平。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4年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原有培训硕果基础上,“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及农村实用技能人才的综合培训,提高这类人群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市场开拓能力。通过培训努力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经营管理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增加农民收入的能力。在年初我们已经下发了黑供职鉴中心[2014]1号文件,将全年职鉴工作计划做了布置。现将近期办班计划公布如下:
计划于2014年7月中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供销社系统内举办庄稼医生、采购师、合作经济管理师、营销师(物资供应员)、农产品经纪人等职业(工种)综合培训班,对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应职业标准颁发不同等级、不同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按需而定,将采取“模块式”、“菜单式”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工种的特色需求。宏观内容主要介绍与职业(工种)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修养;财务管理技巧;营销谈判签约技巧;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与管理、品牌建设、庄稼医生等专业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微观内容按需而定。
二、培训方式
将聘请黑龙江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授及省供销合作社有关处室的主要领导、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专家授课。参训人员经考核、鉴定合格后,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国家人社部职鉴中心联合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关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报名:
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条件: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条件: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高级技工学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师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满3年。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的专业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并有相关科研成果者(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
(4)取得与本职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有与本职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
(5)取得与本职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有与本职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
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条件:
(1)取得本职业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与本职业相关的专业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并有与本职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并有与本职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
(4)取得与本职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有与本职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
四、报名材料
1、填写《参训人员培训班报名表》(同一单位的人员可汇总填写1张表),并加盖公章;
2、填写《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每人填写1份,并加盖公章;
3、3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须印在同一页面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请使用标准A4纸复印),主管部门从业年限证明(原件)1份;
5、申报技师以上级别者需要上交论文或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培训时间、地点
庄稼医生、采购师、合作经济管理师、营销师(物资供应员)、农产品经纪人等职业(工种)综合技能提升培训班培训时间计划在2014年7月-9月中下旬期间举办两至三期班。暑期培训地点定在黑龙江省桦南县,第二期培训地点定在黑龙江省宝清县,第三期培训班培训时间计划在2014年9月初,培训地点定在辽宁省旅顺(与河北省供销社、辽宁省供销社合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四级680元、三级980元、二级2380元/人、一级3980元(含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实习费、考务费、鉴定费、能力评审费、场地和考察车辆租赁费、证书费、电子注册等后续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于2014年8月30日前,将拟申报不同工种培训班次计划报给省供销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填写好的《参训人员培训班报名表》(材料1)传真或邮件发至报名邮箱;《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材料2)、纸质照片(材料3)、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材料4)和从业年限证明(原件)、申报技师以上级别者论文或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材料5)等材料各一份,于培训班报到时提交会务组。外省参训人员报名由各省供销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组织。
联系电话:0451-87850109;联系人:苏老师、王老师;
传真:0451-57656897 报名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参训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2、《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
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黑龙江省供销社张永埔主任、人事教育处、合作指导处,河北省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辽宁省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附件:
参训人员培训班报名表.doc
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