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12月14日,大庆市红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红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董庆杰代表红岗法院在大会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报告称,过去五年,红岗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红岗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307件,办结12338件,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0.52%和12.13%。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妥善审执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和各类群体性纠纷,严格落实公正司法第一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需求成效显著。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创载体、强措施,努力使各项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三是坚持司法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四是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队伍成效显著。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求。五是加强基础建设,改善落后面貌成效显著。面对办公用房拥挤,办案车辆紧缺,信息化建设底子薄等诸多困难,稳步、扎实改善基础建设落后局面。
报告称,今后五年,是“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之年,红岗法院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区委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七大战略工作思路和一年求突破五年求转变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改革举措,建设忠诚干净队伍,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工业新城、生态宜居红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