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黑龙江:率先实行三级院跨级别、跨地域调阅民事诉讼正副卷制度
打开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的突破口 |
黑龙江:率先实行三级院跨级别、跨地域调阅民事诉讼正副卷制度 |
韩兵 李靖海 徐松 |
近日,法院对黑龙江省检察院抗诉的朱某与马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改判。该院通过调卷机制,调取分析确认原审对某公司清算资产认定不清,判决存在加重朱某赔偿责任的错误,遂提起抗诉,抗诉意见获法院全部采纳。
这是该院与省法院会签《关于调阅民事诉讼卷宗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以来利用该机制办理的一件典型案例。据了解,《规定》是全国首个适用于全省三级检察院一并调阅三级法院民事审判卷宗、民事执行卷宗正卷、副卷的会签文件。2020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三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累计调阅省高级法院案件正卷52件,中级法院案件正卷1272件、副卷297件,基层法院案件正卷13140件、副卷3692件;全年办理的368件抗诉案件调卷率为100%。
试点先行投石问路,一年挽损4000余万元
“‘农村三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发现难,检察官仅凭调查核实权往往得不到配合,很难找到突破口。”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靖海介绍,鉴于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2019年开展的“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监督活动面临的新型案件多、证据核查量大、办理阻力大等特点,他们决定在该市先行试点,以期通过畅通调阅民事案件正卷副卷制度,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力度。
2019年8月,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院积极落实省院部署,与同级法院会签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工作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调阅法院诉讼卷宗的范围、方式、期限、程序等。
“通过实行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我市两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近5年涉‘农村三资’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卷审查,建立案件台账,由市检察院检察官牵头,抽调部分基层检察院办案骨干,组成专班办理‘农村三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成军介绍。
该院通过调卷发现,甘南县法院审理的村民诉村委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在向被告村委会出借款项时年仅7岁,起诉时未满18周岁,诉讼中村委会主任没有出庭。在案件存在诸多重大疑点的情况下,法官没有调查核实,便判决村委会偿还债务,该案有构成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
进一步分析法院诉讼卷宗及相关账目发现,村委会为李某出具的8张共计603.6万元欠据,其中1张债权人系虚构,1张无法证实实际债权人和债务人。经对村委会2008年至2015年间的账目进一步审计,查明期间并无大额支出。最终,该院查明李某与该村原书记姜某(另案处理)通过伪造虚假欠据,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恶意串通牟取非法利益。后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据介绍,2019年以来,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院依托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办理“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化解村集体因虚假诉讼案导致的不良债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64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移送涉嫌违法违纪人员11人,其中2019年移送3人,已全部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移送8人,目前已追究刑事责任4人。
经过试点地区近1年稳妥有序的推进工作,黑龙江省检察院将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全省推开该制度,与省高级法院会签了《规定》,率先实现全省各级检察院可以跨级别、跨地域调阅全省各级法院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正副卷。
制度创新突破瓶颈,监督案源有保障
“过去,民事检察官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进行调卷,首先是要获取案件案号,然后办理调卷审批手续,再将调卷函交给法院相关部门借卷。一些依职权监督案件由于无法提供案号而无法调卷,制约了我们的监督工作。”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徐松表示,近年来,民事检察办案规模有了较大增长,但线索匮乏,被动受案、碎片化监督制约着发展。
哈尔滨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苏彦来介绍,“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为突破民事检察案源瓶颈提供了制度保障。但调卷制度本身不会自动转化为监督案件,关键是检察官要有过硬的阅卷能力,能够通过阅卷发现案件线索,并使之转化为监督案件。”
2020年,哈尔滨市检察院通过监测,发现某基层法院审理的由某商务公司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中,约600件都存在缺席判决情形。利用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该院调取了相关诉讼卷宗,发现系列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线索数千件。经请示上级批准,该院采取与基层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先后赴大连市、齐齐哈尔市、七台河市等多地调查,查明大量诉讼案件存在证据真实性存疑、审理程序违法、债权重复主张、判决认定的计息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等问题。目前,该院已提出抗诉204件,相关基层院已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0件,相关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科技助力提质增效,实现调卷“快简安”
“检察机关调取法院民事案件卷宗,要提交书面调阅单等手续,程序繁琐、耗时费力还不安全。”大庆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主任汪贝介绍,该市检察机关运用智慧检务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研发“检法民事电子卷宗共享系统”,大大提升了调卷效率。
“以2017年为例,我院民事检察部门全年22次调取卷宗,调一次的时间短则2天、长则10余天,个别案件甚至要历时月余,严重影响检察监督案件的审查效率。”龙凤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在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共享系统实行调阅电子卷宗网上申请、在线审批、网络传送,实现了检察院、法院之间民事诉讼卷宗信息数据点对点网上批量交换。系统应用以来,该院民事检察部门79次调阅区法院民事电子卷宗正副卷,平均用时仅1.3天。
“对传统书面调卷,法院一直持谨慎态度,担心卷宗信息安全存在隐患。采用拷贝电子诉讼卷宗方式调卷,既提高了效率,又保障了卷宗信息数据交换和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安全保密。”大庆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邱凤宇介绍,大庆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调阅制度,2020年下半年依据《规定》调取民事诉讼案件正副卷近千册,无一出现泄露、篡改、毁损、丢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