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Ⅳ级干旱灾害应急 受旱面积3262万亩
24日8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黑龙江省Ⅳ级干旱灾害应急响应。23日8时至24日8时,大兴安岭、黑河北部、齐齐哈尔东北部、绥化东北部、哈尔滨东部、牡丹江大部、佳木斯东部、伊春南部降小到中雨,其他地区基本无雨。我省大江大河水位均低于警戒水位,两座大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
嫩江干流江桥站水位134.70米大江大河水位 大多低于历年同期
嫩江干流江桥站水位134.70米,比历年同期(137.43米)低2.73米;松花江干流哈尔滨站水位115.10米,比历年同期(116.24米)低1.14米;松花江干流依兰站水位89.10米,比历年同期(93.11米)低4.01米;黑龙江干流黑河站水位123.3米,比历年同期(123.61米)低0.31米;乌苏里江干流海青站水位97.49米,低于警戒水位2.81米,比历年同期(97.38米)高0.11米。
18条中河,低于警戒水位1.68米(倭肯河)-6.55米(牡丹江);与历年同期相比,甘河水位基本持平;额木尔河、绥芬河等2条河流水位偏高0.39-0.83米;呼兰河、呼玛河、拉林河、蚂蚁河、牡丹江、穆棱河、挠力河、讷谟尔河、诺敏河、汤旺河、通肯河、倭肯河、乌裕尔河、逊毕拉河、雅鲁河等15条河流水位偏低0.37-2.39米。东风水库(巴)(洪)和青年水库(裴)超汛限水位0.07米-0.21米运行。
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绥化旱情较重
目前,我省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绥化等地区出现较为严重的旱情。截至8月23日,全省受旱面积3262万亩,达到了《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Ⅳ级干旱灾害应急响应条件。为了更加有效、有序地做好干旱灾害应对工作,确保农作物生长关键期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旱灾害损失,根据《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从24日8时起启动黑龙江省Ⅳ级干旱灾害应急响应并开展相应行动。
各受旱市(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要主持抗旱会商,具体安排抗旱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根据预案组织开展抗旱行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并将抗旱行动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省防指。受旱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在当地电视台发布旱情及抗旱行动通报。水务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达受旱地块实地指导农民科学灌溉,农业部门组织专家队伍赴一线指导农艺措施抗旱工作,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准备,抓住有利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其他各级防指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