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严明五一及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

26.04.2017  08:51

  本报讯(吴迪 记者薛立伟)“五一”、“端午”将至,公车私用、收受节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良好的作风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省纪委特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五、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六、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省纪委举报电话:0451-12388

  省纪委举报网站:www.hljjjj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