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组织召开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学专家座谈会
日前,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省司法厅和省法学会共同组织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学专家座谈会。会上,各位参会的专家学者分别从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宪法权威性的由来、依宪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相统一等多角度作了发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杨春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及省法学界在哈有关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法学会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潘志学主持。
杨春雷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目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权威和尊严,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更为具体也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工作和生活中,以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将宪法精神上升为内心的信仰,让宪法真正成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最高行为规范。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上积极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努力在全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坚决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各项重大举措,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法治黑龙江建设新局面而共同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作出新的贡献。
潘志学同志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是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锐意创新,为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