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

26.05.2018  16:11

  原标题:坚持不懈转作风改作风纠“四风” 省委组织部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决策部署,促进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中当先锋、作表率,省委组织部近日印发了《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规定》共10个方面34条,重点就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出国(境)管理、改进新闻宣传、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对部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具体规定。

  省委组织部在印发《规定》时强调,要切实提高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坚决的态度,坚持不懈转作风、改作风、纠“四风”,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牢抓实、抓出成效。(记者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