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03.12.2015  18:46

(2015年11月24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作为行动先导,切实提出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激励全省人民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上下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坚持科学发展、主动作为,大力实施“五大规划”战略,全力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着力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迈进。“十三五”时期,要深刻理解把握中央对我国发展环境基本特征的判断,客观分析、正确把握我省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保持战略定力,顽强拼搏,开拓创新。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经济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积极谋划和争取事关全省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大规划”全面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重大政策机遇,新的发展动力不断集聚,201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39.4亿元,2011年到2014年年均增长8.9%。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抓住国家赋予我省开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契机,用先进工业装备农业、先进技术改造农业、先进理念经营农业,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创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农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壮大。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探索和初步建立了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体制机制,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1352亿斤,全国粮食第一大省地位牢固确立。

  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通过大力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促进结构调整。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取得成就,纳入省重点推进建设的1462个产业项目,完成投资6000多亿元,其中单体产业项目投资超过20亿元以上的52个,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提升。三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年均增速10.9%,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明显上升、超过了第二产业;第一产业保持稳定增长;第二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提高。

  开发开放取得新成就。推进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对俄全方位开发开放进一步加快。“龙江丝路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并定位为“中蒙俄经济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新进展,开通了哈尔滨经俄罗斯至德国汉堡的欧洲运输通道。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1.1%。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我省多年来谋划的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和水利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十二五”期间,哈大(大连)高铁及投资324亿元的哈齐高铁建成运营,投资742亿元的哈佳快速铁路、哈牡客专、同江铁路大桥中方段开工建设;投资836亿元的2990公里高速公路、4420公里一级和二级公路、17604公里农村公路建成运营;机场数量达到11个,居东北地区首位,哈尔滨机场启动扩建;投资390亿元的“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治理、胖头泡蓄滞洪区、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工程一期配套、青龙山灌区、奋斗和阁山水库等重大水利项目开工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扎实推进,是水利建设投入最多的时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哈尔滨、大庆、伊春、鸡西等一批大型热电项目建成投产。

  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拓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中涉及应取消的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全面清零,省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县权力清单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省级行政权力10068项,总精简比例达到69%。规范行政权力流程。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创新开展。国企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垦、森工法检两院移交地方管理顺利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动力和活力增强。

  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开展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中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投资771亿元的“三供三治”项目新增日供水能力262万吨、燃气用户94.5万户、城市供热面积2.34亿平方米、污水日处理能力132.5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1.2万吨,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6.3%、87.8%和74%,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1%和90%。

  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推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整体生态化优势不断巩固和加强。大力推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拆除或替代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5.6%。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民生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预计完成投资2822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204.5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08.6万户,居全国前列,近1000万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十一五”末提高875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提高4541元。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09.1万人,登记失业率始终低于控制目标。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持续扩大,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1倍。各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倍以上。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托底保障标准普遍提高。解决了1288万农村及乡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明显加强,平安黑龙江建设成效显著。

  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锲而不舍反“四风”改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关系,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护,形成了团结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凝聚了强大力量。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的时期,是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是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时期。尤为重要的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系列重要指示,深化省情认识,科学把握发展大势,自觉遵循发展规律,有效应对各种困难挑战,发展思路更加明晰、更加丰富、更加完善,发展措施更加有力,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赢得了主动。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

  按照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深刻变化,我省发展也同样面临着有利条件和困难风险挑战。

  从有利因素看,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在现代农业、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支持,为我省补齐短板、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拓展了我省对外合作新空间。俄罗斯远东开发战略提速,有利于我省发挥对俄区位和地缘优势,深化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和欧洲全方位合作。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变,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政策,与我省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我省“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的务实政策举措与国家政策支持叠加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发展优势进一步凸显,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现代农业、高品质食品、“互联网+”、旅游、养老健康、信息服务、对俄合作、科技成果产业化、部分地区的教育文化产业发展等潜力不断释放。五年来,我们积累了经济社会发展宝贵经验,全省上下对发展面临的问题、机遇、挑战,以及未来发展思路、主攻方向的认识更加统一,培养了一批懂经济管理、善于抓项目、想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大力治理懒政和不作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从不利因素看,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近年油价、煤价持续下降,大庆油田原油减产对我省经济形成负向拉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们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市场需求不足,对我省装备、石化等重点行业发展形成约束传导。国内对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治理以及投资增长放缓,直接或间接影响我省一些行业发展,也对扩大投资产生影响。

  我省自身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是:结构性矛盾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煤城、油城、林城等资源型城市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产业结构调整仍然面临较大困难,农业大而不强,以资源开采和初加工为主的传统产业比重过大格局没有改变,特别是能源工业比重仍然一业独大。城乡发展不均衡,二元结构突出。资源性矛盾突出,石油、煤炭行业步入资源衰退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资源行业和所在地区历史问题积累多、包袱重,加之资源转换和深加工不够,可再生资源利用潜力没有充分释放,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体制性矛盾突出,国有经济活力不强,非公经济发展不快,创新发展动力不足。思想观念解放不够,发展理念相对落后,有些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还不适应,企业创新意识不强,普遍忽略营销、忽视与资本市场合作。

  二、“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发展实施“五大规划”,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目标

  今后五年,要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

  ——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在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基础上,保持国民经济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整体性增强,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城镇化质量不断提升。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更加充分,煤城和林区富余职工再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省人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生态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松花江、兴凯湖等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国企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全面完成。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和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创新型省份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

  (三)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总体要求

  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精髓,提高贯彻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困扰黑龙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症结,找准短板,凝神聚力,在主攻方向、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上奋力实现新突破。要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在创新体制机制、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上实现新突破。要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在构建区域均衡发展格局、推动资源型城市脱困转型、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上实现新突破。要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在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要深入贯彻落实开放发展理念,在“龙江丝路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要深入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在脱贫攻坚和提升城乡中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三、加快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贯穿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培育新的发展优势,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一)创新体制机制

  体制机制问题是制约我省发展核心症结。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束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实现全省发展环境根本性转变。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不断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负面清单,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边界,促进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

  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取消的全部取消。提高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做到纵向同步、横向协调。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清理和规范事业单位、协会、中介机构等实质性行政权力,推进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整治“红顶中介”。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事业单位占有公共资源,特别是非办公资源进行市场化改革。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市场监管机制等相关领域改革。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农村电网改革,理顺农电管理体制。

  全面开展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已经对集中供热热源、矿产资源和精深加工一体化、风能、光伏资源等公共资源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将其余医疗、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网络资源、公共交通等所有公共资源纳入市场化配置改革范围,全部采取招投标等市场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配置。建立交易平台,完善交易机制,健全交易制度,提高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杜绝谋取私利、利益输送。

  创新实施“两大平原”改革。坚持通过生产关系变革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改革总目标,继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农业支持政策、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五大创新。

  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完善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合作机制,探索抵御市场风险的经营模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征收、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途径和形式,有效盘活土地资源。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全面落实粮食收储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创新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抓住中央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契机,积极主动与驻省中央企业衔接,推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资本合资合作,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改制分离辅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承接产业配套,促进中央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

  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整合重组和上市融资。新组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构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制,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引入战略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煤炭、森工、农垦改革,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

  加快非公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的活力和在稳增长、促创新、增就业、扩税收等方面重要作用,促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享受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融资模式,拓宽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加快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

  创新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参与设立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调整政府资金投资方式,对竞争性领域中市场失灵的特定环节,由直接支持项目改为更多地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加大在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

  (二)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创新驱动是破解我省结构性、资源性矛盾的根本措施和持久动力。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创新能力,健全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依托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三支队伍的研发力量,构建产学研金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深化与国家战略有机衔接,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实验室,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做好科技创新专项布局,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支持研发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加快突破石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领域核心技术。支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继续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广科技企业新型孵化模式,发挥哈尔滨、大庆等地科技平台优势,加快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孵化、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全面对接《中国制造2025》,全力抓好我省有产业基础的17个行业,进一步提高“黑龙江制造”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促进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

  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实施“网络强省”战略,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集聚地和云计算应用服务基地。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推进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拓宽创新投资融资渠道,切实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支持和引导大众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引导大学生开办公司创业、合作创业、去有发展潜力和新商业模式的小公司工作创业。鼓励农民成立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公司创业,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创业政策支持,放大财政贴息担保贷款扶持作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建设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支持高等学校周边的创新创业园区建设。

  (三)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要创新实施《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在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建设农业强省。

  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稳定提升粮食产能。抢抓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等机遇,争取将“两大平原”纳入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实施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大规模推进先进田间工程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农业机械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打造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地。

  优化农业结构。按照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的思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和优质高效作物种植,优化种植业结构,发展订单农业。加快发展畜牧业,实施“两牛一猪一禽”工程,加快建立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积极发展奶牛、肉牛、生猪养殖,适度发展肉(奶)羊、家禽养殖,加强检验检疫和疫病防控,建设高品质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业转型。以保护和培育林区特色资源为前提,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发展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功能。

  发展绿色农业。做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这篇大文章,健全和实施支持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等措施,建设全国最大、优质安全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知名品牌培育和保护,提升龙江绿色有机农业形象。

  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建设粮食收购公开透明电子商务平台和仓储设施。以网上销售、精准农业、质量溯源监管为重点,实施“互联网+农业”,推进农业信息化。

  (四)构建产业新体系

  创新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构建产业新体系的重要手段,创新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发挥优势、注重多点培育,突出国内有总需求增长空间和龙江有竞争优势的重点行业,加快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重塑产业竞争发展新优势。

  优化工业结构。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转动力、转方式,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扩量。以创新为驱动,坚持“改旧上新”,推动小企业上规模,大企业做大做强。坚持扩大增量带动工业结构调整,通过存量扩张、引入要素、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形成新的增量,构建以高端装备制造、资源精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支撑的产业新格局。

  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大力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重点发展电力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汽车、农机装备、海洋装备等产业。

  加快发展资源精深加工。食品工业和玉米精深加工业,要突出发展适应消费升级的高端乳制品、畜产品和食品制造,建设大型玉米深加工项目,健全市场营销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石化、煤化工,要争取在大庆和煤城布局石化、煤化工重大项目,延伸发展精细化工。矿产精深加工,要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一体化发展,打造高端石墨和钼产业,形成鸡西、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大小兴安岭钼产业集群,深度开发铜等矿产资源,延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天然气开发和利用,建设现代化煤矿,开采新的煤炭资源。林木加工,要用好境外木材资源,加快发展林木精深加工。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应用,突破工程化、产业化瓶颈,推动卫星应用、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空间探测技术外溢等成长性比较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抢占经济和科技制高点。

  多领域多角度发展服务业。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拓展新领域、发展新模式、推广新业态,扩大供给规模,提高服务质量。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不断拓展境内外旅游市场。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提高社会化产业化水平。推动传统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大型批发市场、农资配送中心等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发展。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发展金融组织,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积极发展现代运输方式,布局建设现代物流、邮政等基础设施,构建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商务咨询、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型企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分离分立,走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的有机融合。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对稳定经济增长、促进民生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实施一批拉动效果好、承载能力强、技术先进的重大项目,构建交通、水利、城镇、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对经济发展引领和支撑能力。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既要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要挖掘和发挥交通运输网络的先导作用,构筑以哈尔滨为枢纽,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广泛覆盖、快速通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铁路,加快快速铁路网络建设,覆盖全省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哈牡、哈佳、牡佳快速铁路建成竣工,形成“哈牡鸡七双佳哈”快速铁路东环线,力争建成“哈大齐北绥哈”铁路西环线,启动逊克至乌伊岭、呼玛至韩家园子、饶河至创业等沿边铁路外环线建设,打造东环、西环和沿边铁路“两环一边”铁路网。

  公路,进一步完善公路网,在巩固高速公路基础上,重点向县乡和村级公路延伸。扩大高速公路及高等级公路通达范围,围绕哈尔滨都市圈,建设宾县、五常、肇东、兰西、巴彦、宾县的高速环线,加快沿边公路建设,继续实施国省干线改造,形成“一圈一边多线”为主的公路网。实现“县县通”高等级公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建设县乡路1万公里、村级路2万公里。推进综合客货运输场站发展。

  民航,完成哈尔滨枢纽机场扩建,建成五大连池、建三江、绥芬河、亚布力等新机场,完成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等现有机场迁建扩建,建成一批民用及通用机场,航空服务覆盖人口达到90%左右。

  航运,通过PPP方式推进松花江7个梯级航电枢纽开发,实施重要通航河流主航道建设整治工程,加快重点港口建设。

  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全省水利设施现代化进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建成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工程一期配套、奋斗水库、阁山水库等重大水源工程,完成“三江”治理、建设“三江”连通等重大水利工程。增强抗灾减灾能力,完成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干流、胖头泡蓄滞洪区和主要支流治理,实施界河防护工程,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加大“两大平原”灌区建设与配套节水改造力度,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等城市水源地保护和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剩余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功能。着力完善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镇服务功能和集聚能力。推进重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释放城市发展空间。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供水能力。推进供热体系升级改造,提升城市供热质量。建设省级天然气骨干管网,完善城市供气设施。继续实施哈尔滨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发展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统。集中解决重点乡镇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加快建设海绵城市。

  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源布局与结构,加快电力送出主网架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增强电力输出能力。加快城网改造,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清洁燃烧发电技术,适度发展大型热电联产和低热值煤发电。继续开发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新能源,建设国家大型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在秸秆富集地区发展生物质发电,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和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扩大俄油俄气引进能力。

  构建泛在普惠的信息网络。实施“宽带龙江”战略,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布局,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工程,打造全光纤网络城市,推进互联网进村入户,推动互联网提速降费,提升信息网络服务能力。

  四、统筹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军民深度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空间。

  (一)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资源型城市是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难点,必须创新实施《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把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上,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发展新兴产业,促进转型发展。

  煤城。要通过加快产业发展解决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问题,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煤城转型发展的主线,实施煤与非煤“双轮驱动”,促进产业结构由以煤为主向特色化、多元化发展转变。支持煤炭接续资源较多的城市加快大型煤矿建设,加快推进煤炭转化重大项目建设,建设煤化工基地。推动利用焦化等煤化工产业存量延伸产业链,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加快发展石墨、绿色食品、钢铁、矿山机械、建材和服务业等非煤替代产业。切实抓好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动煤城职工就业再就业等民生工作,促进煤城尽快走出困境。

  油城。要加快石化基地建设,发展特色、优势替代产业。推动地方与大庆油田深化合作,实施重大石化项目,加快石化工业向精细化工延伸。要在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等方面培育替代产业,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汇聚新优势。

  林区。要以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建设为核心,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加强生态保护,增强生态屏障功能。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全力抓好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北药等特色产业,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推进国有林区体制改革,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二)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要把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生动力。要围绕我省农林牧渔和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各县的特点,同时根据各自的其他资源禀赋,依托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等要素,坚持产业强县、特色兴县,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找准定位,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围绕包括绿色食品、资源开发、新型工业、商贸物流、健康旅游、金融服务等在内的“十大重点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链,争取每个县(市)重点培育发展1-2个立县特色支柱产业。推进与垦区、林区、矿区、油区、边区融合发展。加快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使之成为全省经济发展重要支撑。

  要依托“十二五”时期在一些县(市)已经建成并具备承载能力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特别是要利用好肇东、铁力、富锦、北安、肇州、依安等一批具有区域功能特征和产业优势特点的园区,继续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壮大产业规模,带动所辐射区域经济发展。

  (三)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优化城镇化布局。依托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打造以哈尔滨为核心的“哈牡鸡七双佳”东环城市圈,努力建设“哈大齐北绥”西环城市圈,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龙江城镇化发展格局,强化哈尔滨核心拉动作用,增强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推动县城、重点城镇和农垦、森工系统城镇发展。支持哈尔滨新区建设,发挥哈尔滨新区带动作用。推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

  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城镇人口变化趋势,加强公共交通、“三供三治”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健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保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强化就业培训。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突出在城镇灵活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逐步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到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村屯合并,促进农村人口向交通便利地区集聚。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化强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和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黑龙江优秀精神。

  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繁荣文化事业,打造文化精品,培育龙江文化品牌。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引导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倡导全民阅读。按市场规律挖掘组织文化元素,培育和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时尚、旅游产业相融合,支持骨干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传播正能量。

  (五)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在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基础上,健全和拓展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融合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军民、军地协同,共同维护边境社会稳定和谐。推动军民领域协同创新,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科研生产能力的开放共享。加强与军工集团战略合作,推动先进技术转民用,开发特色高技术产品。增强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

  五、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推进绿色发展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创新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美丽龙江”。

  (一)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依据主体功能定位,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国家公园试点。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强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扎实推进国家级低碳试点建设,培养公民绿色低碳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消费自觉。

  (三)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把握工业化中后期生态资源宝贵价值,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把握食品消费安全、健康、时尚的需求趋势变化,加快推动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储藏运输、市场营销全产业链发展,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

  建设全国一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挖掘释放森林、湿地、江河、湖泊、冰雪等旅游资源潜力和经济、生态、文化功能潜力,注重突出独特性、体验性、精致性和感染力,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依托生态、医疗和绿色食品等供给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稳定多元投入的鼓励、引导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完善养老设施和专项服务,推动健康养老和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开发国内“候鸟式”养老旅游和以健康服务为重点的境外游客医疗旅游,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构建现代林中经济产业体系。充分利用林中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注重规模效益和科技创新,以林菌、林果、林药、花卉苗木、林业养殖等为重点发展现代林中经济,实现森林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利用绿色北药生产条件,扩大无害化道地药材种植,加快药材开发和精深加工,打造全国重要绿色北药种植和开发产业基地。

  (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保护与修复工程和千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形成以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屏障、张广才岭和老爷岭森林生态屏障为主体,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湿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格局。

  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基础上,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防护林建设和退耕还林,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落实土壤保护行动计划,建立黑土地消耗补偿长效机制,实施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实施退耕还草还湿工程,加强草原和湿地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五)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树立节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实施大气、水域、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劣质煤,减少雾霾等灾害天气。加强水污染治理,实现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六、全力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带动对外开放转型升级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创新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以“龙江丝路带”为牵动,多点发力、延伸触角,拓展与沿线国家经贸投资合作,吸引产业聚集,加快形成以对俄开放为重点,面向欧美、东北亚、东南亚等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加快对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强与俄罗斯互动对接,共同推动跨境基础设施多点对接、互联互通,加快国际大通道建设。建设对接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东宁界河公路大桥、黑瞎子岛口岸、俄滨海1号国际大通道、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三桥一岛一道一港”,构建联通内外、安全畅通、多种通道的跨境互联互通网络。构建国际客货运输网络,提升“哈俄欧”通道和“哈绥俄日韩”陆海联运通道功能,促进陆海联运、江海联运。培育和巩固哈尔滨机场面向东北亚门户机场功能,打造现代化国际物流枢纽。

  (二)构建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对外开放平台

  发挥地缘优势和合作基础优势,推动对俄合作资源整合,培育发展外向型服务业,加快建设哈尔滨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不断提升沿边口岸城市开放功能,吸引外向型企业集聚,形成面向全国的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开放服务平台。完善开放平台,争取建设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建成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综合保税区,推动黑河、绥芬河、黑瞎子岛和同江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办好“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等大型展会,促进中俄互市贸易双向开通。推进通关便利化,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

  (三)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

  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吸引生产要素向“龙江丝路带”沿线转移,打造以装备制造、能源、采矿、化工、农业、林业为重点的跨境产业链,构建以跨境通道为依托和以通道沿线重点境内境外园区为载体的产业聚集带,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服务走出去,带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快对外经贸合作转型升级,支持有实力企业赴俄合作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和拓展能源资源产业合作,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建设境外大宗商品产业基地和中俄产业配套的合作基地。完善对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境外产业园区完善功能、集聚产业,实现转型升级。推动旅游、科技、教育、文化、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

  (四)全面拓展对外开放合作

  大力推进同“龙江丝路带”有关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向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发展,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托哈欧班列和“哈绥俄日韩”陆海联运大通道加强与欧洲和日韩合作,推进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农牧业合作,进一步扩大与美国、加拿大和东南亚的合作。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合作。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扩大利用外资质量和规模。大力培育外向型经济增长点,加快拓展外部发展空间。

  七、推进共享发展,建设幸福龙江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着力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以大兴安岭南麓特困县片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28个贫困县整体脱贫,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精准落地,因人因地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将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施整村推进,扩大贫困地区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面,加快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提高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健全定点扶贫机制,力争提前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建设优质公平的教育发展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大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办好特殊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行业、企业、院校共同发展机制,建成一批高水平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支持重点大学创建国际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推动部分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三)促进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就业服务平台。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引领计划,强化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就业援助,推动煤城和林区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就业。加强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功能,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及社团组织开展服务。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加强职业培训,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健全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做好“救急难”工作,更好发挥托底线作用,重点推进低保户、低收入群众、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强化社会福利事业。

  (五)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围绕解决好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问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保障性住房全覆盖。推进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多方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实施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铁路等行业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和垦区危房改造工程,完成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农村泥草(危)房改造。

  (六)推进“健康龙江”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

  构建全面均衡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推进省市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偏远地区急救中心和专科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推广普及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

  (七)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注重家庭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行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政策。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省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更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量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激发全省各族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省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干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思想自觉。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化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调整充实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管理制度创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体现新理念任务指标,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落实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龙江英才”计划,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大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清除人才流动障碍,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人才留住使用机制,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新常态经济发展必须有新的环境做保障。要发挥党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发展环境问题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全省经济发展活力。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协助企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注重诚信建设,加大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坚决治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不履职尽责和私设门槛、暗箱操作问题。进一步从严管理各级权力岗位干部,惩戒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人员。发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加大宣传报道,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发展环境。

  (六)加强法治建设

  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全省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省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法治化的治理体系和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快平安黑龙江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深化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地下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八)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制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发展理念,落实本建议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