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三项举措强化审判管理
今年以来,绥化中院为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按照省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推出三项工作举措,强化审判管理。
一是积极加强审限管理。针对延长审限案件不断增多,审限审批把关不严的情况,为严格审批程序,在中院审管办统计、调查、建议的基础上,中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各院严格控制审限审批,并规定基层法院延长审限由“一把手”签批。目前看效果明显。4月份,绥化中院延长审限案件26件,同比下降了15.79%。基层法院延长审限案件458件,同比下降了17.5%。
二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研,及时发现影响审判信息公开的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四个重要质效指标全部实现百分之百,即应上网生效裁判文书百分之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在“数字法院系统”和“诉讼无忧网”百分之百公开;立案案件信息录入准确率百分之百;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百分之百同步制作。
三是全力清理未结案件。长期以来,未结案件特别是长期未结案件的存在成为制约审判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困扰法院的难题,两级法院审管办经过全面统计、反复核实,对全市两级法院未结案件进行了摸底,整理造册,下发至各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部门,要求作为重点工作,尽最大限度清理,自2016年5月1日起,要把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尤其有重点督办案件的法院,应加大清理力度,提高审判效率。各院及中院审执部门还要从管理制度、司法能力、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认真查找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不断强化效率意识、审限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清理工作水平,力争最大限度将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办结。目前,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共计329件,二年以上未结案件69件,三年以上未结案件7件,四年以上未结案件1件,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结案件共计1025件。中院要求,以上案件10月末之前应最大限度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