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商标侵权起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02.02.2019  19:55


    近日,绥化市诉调对接中心成功化解了四起知识产权案件,维护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案情简介: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诉4被告在其经营的商铺内销售的数据线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侵犯了小米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向绥化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其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三万元。

    诉调对接中心接到案件后,王鹤法官在了解案情,并争求小米公司的代理律师意见后,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的诉前调解功能,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现场支付赔偿款,及时、有效地化解了这四起矛盾纠纷。

    小米公司的法律代理赵律师表示:很感谢绥化市诉调对接中心的诉调法官,没想到会这么快解决这四起案件,既节省了我们的诉讼时间又节约了诉讼成本,高效快捷,诉调对接中心,实至名归。

    四位被告也表示:很感谢王鹤法官的敬业精神,为我们的案件一直奔跑,一直在和对方沟通协商,通过王鹤法官的调解,使我改变了对法院的最初印象,了解了诉前调解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