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先行 实干开路 绥化中院精准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省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绥化中院主动对接绥化市工商联,进一步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效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帮助破除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指导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
11月27日至28日,受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委托,绥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迪带队分别深入庆安县黑龙江博林鑫农业集团,北林区黑龙江省滨北正大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万田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重点涉农企业进行调研走访,通过“问需于企”,协助解决发展难题,进一步增强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每到一处,张迪同志都来到一线生产车间,详细查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虚心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被走访企业负责人表示,张院长的到来,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希望法院助力企业发展能够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对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更好地帮助企业发展。
张迪表示,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为绥化民营经营服务就是支持绥化经济发展。绥化市法院将紧密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关于依法保护产权、企业家权益、优化发展环境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司法措施,坚持平等保护,努力营造优良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张迪同志在庆安调研走访时,与黑龙江博林鑫农业集团、黑天鹅家电、鸿基农业、金农粮油、银河米业、亿嘉木业、“站得直”连锁裤业等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张迪同志建议民营企业家要加强预防纠纷的能力,强化对法律风险的预判,增强证据意识,及时保存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的风险;要建立及时维权的理念,把握好启动诉讼的最佳时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和萌芽状态。同时,张迪同志邀请民营企业家参与“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监督法院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努力为绥化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保障。随同调研的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张金中、审管办主任李贵庭分别解答了企业家在经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绥化市工商联合会主席金复杰、副主席李长江等一同调研。
下一步,绥化中院将进一步加大法律进企业和法制宣传力度,尽快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制度措施,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引导、规范和保障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帮助企业树立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都城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