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2019年双节廉政提醒

04.01.2019  22:41

    近日,绥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对绥化市中院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新年集体廉政谈话,落实法院纪检监察工作2018年的最后一锤,敲响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警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会上,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严龙传达了市纪委《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纪律要求》的相关精神要求。对市法院2018年全年违法违纪案例的性质及成因进行了归类和分析,表明在当前监督执纪力度不断增大的同时,违纪问题的“存量”和“增量”仍不可小觑,虽然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所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李严龙在会上强调:一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严管就是厚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理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证。二是营造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氛围。各院级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违纪违法前设立“缓冲区”。三是要树立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问责的执纪理念。针对举报线索与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利用开展案件廉政回访和员额法官廉政座谈会等形式,重点查找员额法官在办理案件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私自会见当事人”“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