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全面启动

23.07.2015  17:10

  7月15日,从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绥化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已全面启动。

  6月9日,全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立即着手就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部署,围绕“三严三实”要求,对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各地和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推进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绥化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绥发[2015]6号),从优化服务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诚信环境、管理环境5个方面确定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主要措施,推进落实工作的具体要求。

  按照市委常委会议和《绥化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晶川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金会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兴东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桂芝任常务副组长,党政其他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绥化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直机关抽调了10名处级干部和副处级后备干部,具体负责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和情况综合工作。

  目前,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工作已全面开展,分别下发了《关于上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的通知》、《绥化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关于做好梳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任务和需要解决突出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正在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逐一落实工作责任。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梳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认真抓好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