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法院:迅雷击老赖 雷霆显声威
6月7日,全省法院为期六个月的“雷霆行动”专项活动第七天。绥化市两级法院紧贴省法院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老赖”执行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
(一)兰西法院:欠债不还有余粮,执行干警来帮忙
五月中旬,兰西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多方的调查反馈的材料,暂可以确认的是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就在执行法官一筹莫展之际,经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居住地多次调查和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出,确实李某在某村的烘干塔内有玉米四百余吨,执行法官随即对此烘干塔内的四百多吨的玉米进行查封,经申请人申请,并联系到了买家,一场执行行动即将展开。
6月4日上午8时,兰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到达查封现场,一次看似简单的执行却带来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原来李某的这些玉米是在当地村民的手里收来的,并且没有给付玉米款,当地村民不理解而且要钱心切,所以在情绪的影响下给执行行动带来了不小麻烦,面对不知缘由的村民,执行局局长肖茂武现场进行普法和劝解:“李某欠你们玉米款,只要你们手里有欠据,可以去法院立案,至于这四百余吨玉米款,到时会根据李某欠钱的具体数额比例合理发放,”最终使人群疏散,执行能够顺利开展。
最终玉米顺利装车发走,该玉米款已经到达法院涉案款专户,等待心里委屈的村民立案后,制定方案发放。
执行干警回到法院时,已是晚上九点三十左右,整整13个小时,在他们的脸上看见的除了疲倦还有还民公道的欢笑。
(二)明水法院“雷霆行动”之利剑展锋芒
【现场一】5月31日19时,明水县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9人、警车3辆,对2件涉民生案件展开执行,打响了明水“雷霆行动”第一枪。迫于执行人员的强大声势,一起邻里借款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当即同意以自有林木给付申请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现场二】6月1日清晨4时,正值明水县本地的庙会日,明水法院牢牢把握民俗执行的有利契机,准备对居住在兴仁镇某村的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有力震慑和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王某将反锁的房门打开。在执行干警宣布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后,王某母亲和妻子情绪开始特别激动,用身体对车辆进行围堵,试图阻止干警将其带离家中。考虑王某母亲年事已高,其妻怀有身孕,不便采取强制行动,同时,周围大量不明真相群众借机起哄。鉴于此,执行干警轮番上阵一边对被执行人王某母亲和妻子进行耐心劝说,请她们配合法院执行,一边发动其亲属劝说王某母亲放弃对抗法院依法执行,并主动向周围不明真相群众耐心讲解:“依法强制执行,就是在向“老赖”宣战,就是在维护咱老百姓自身的利益,如果你们都不配合,将来谁又能保护咱们老百姓的权益。”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和说理,王某母亲在家属的搀扶下让开了车辆,周围群众也自发的让出一条道路来,执行干警顺利将王某带离了执行现场。最终,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拿出3万元给付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结案。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带离执行现场
【现场三】6月1日上午10时,在距明水县城最远的乡镇光荣乡某村,在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下,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马某。马某在向表兄弟程某借款5 000元后再也不谈给付的事,经过法院审理后扬言有文书你也要不回去,再之后甚至去外地打工找不到其踪迹。这次被带到法院,马某向该案承办人叫嚣:拘留所我常去,那里边没啥可怕的!可是,当司法拘留决定书摆在马某面前时,马某又开始好言好语的与申请执行的表兄弟商量起来,最终达成以玉米款抵顶借款的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马某被带至明水法院
【现场四】6月1日下午14时,在永兴镇某村,五名执行干警和随行的明水县电视台记者正围在一个小院前。这是一个欠种子款的被执行人,在之前和该案承办人的通话中有明显的抗拒执行情绪,干警在将该院前后门堵住后果断将屋内正要逃跑的高某控制住,并带离其家中。在法院等待三个小时后,从该村现赶到法院的女婿将5 500元案款给付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高某长吁短叹:到我们屯里执行让我太没面子了。承办人告知高某:守法、诚信才是最大的面子。
【现场五】6月1日下午17时,在明水县城的某小区,执行干警正在“套路”一个拒到法院参加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
“你在哪呢?兄弟!”
“你谁啊?”
“我你都听不出来了,你在哪呢啊?”
“我还在XX这啊!”
十分钟后,这位被执行人被带到了法院。
无论执行干警如何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张某就是以自己是担保人,钱没花到为由不同意给付。在执行干警向其说明不履行法律文书将产生的后果后,被执行人张某以自己没钱,家人没在家为由,开始一个又一个打电话给朋友和家人。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需案款用于家庭生活,同意给被执行人充裕的时间联系凑钱。当执行款终于凑齐到申请人手上时,已到了深夜十点。
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三)海伦法院执行局“雷霆行动”
集中统一行动抓老赖
海伦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韩秋部署集中统一行动整装待发抓老赖
凌晨6时海伦法院执行局兵分四组对“老赖”实施突击执行
海伦法院执行局为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8年6月6日6时,开展了“雷霆行动大会战”集中攻坚,28名干警统一行动兵分4路抓“老赖”。执行法官和参战干警们历经两个多小时,辗转辖区内海伦红光农场、伦河镇等9个自然村,行程约300余公里,成功对9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传的强制措施,其中5人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和解案件4件,涉案金额共计50余万元,当场结案5件,执行到位5.6万元。
早晨6点整,参与此次执行的全体干警在院内集结列队,在海伦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4辆警车警灯闪烁,四个执行组依次报告情况,正式集结整装待发。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韩秋分组部署任务,要求各执行组讲究执行策略,注重社会效果,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确保安全。“出发”!随着海伦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韩秋一声令下,执行局全体干警统一行动,再掀“雷霆行动”执行高潮,对“老赖”实施突击执行。
【现场一】
一笔债“赖”了4年,判决后不露面也不给钱。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控制
前往海伦红光农场的执行第一小组是最先传来捷报的小组之一。该小组的执行对象是海伦红光农场社区人员,他和申请执行人海伦市信用合作联社的一场借款合同纠纷持续了4年。
2014年12月21日,被告孙振军、王永因农业生产急需用钱与海伦市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一份《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2014年12月21日被告孙振军在海伦市信用合作联社贷款8.9万元,月利9.6%,还款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被告王永连带担保,如逾期还款,在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30%。此款到期后,被告孙振军偿还部分借款,尚欠欠款本金及利息无力偿还,然而,孙振军只给付部分借款,便没了下文。为此,海伦市信用合作联社于今年3月12日诉至法院,要求孙振军、王永给付剩余款项11万余元。然而,判决书出具后,孙振军迟迟不履行。海伦市信用合作联社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今年5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送达执行程序各种手续。可一直到执行当天,都未见其有所行动。在此期间,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孙振军、王永询问情况,并约他到法院来谈话。但对方却跟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现场二】
为了不给继续贷款,一分钱也不能还。
欠钱被执行人理直气壮
来到被执行人赵志军家时,赵志军委屈地说:“我们贷款后,都是按期还款,唯独这次我们去还款,给答复是未按期还款,不能再贷款了,我一想不给我贷款,我也不再还款了”。 万万没有想到,执行法官来到他面前,才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得不低下头,任凭法院怎么处置。
【现场三】
住豪宅、开豪车,就是不还钱。
开豪华山庄、耕种大片农稻田,大型农机具设备应有尽有就是不还钱
被扣押的车辆
在此次集中执行之前,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崔力、孙明皓及近期情况进行摸排,确定被执行人崔力开设大型豪华“振东山庄”,耕种大片农稻田,大型农机具设备应有尽有。被执行人孙明皓身为国家公务员身份,近期一直住在红光农垦社区,所住房屋是一栋面积为170多平方米的楼中楼,内部装修高档,欠着钱,还住着大房子开着好车。
清晨6时30时许,执行小组直奔担保人孙明皓家,敲开房门后,执行人员向其表明来意,依法传唤到法院进行谈话,孙明皓不但不配合执行,变各种招数来躲避执行,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孙明皓名下的一台车辆依法进行扣押。
在看到被执行人王永、赵志军等其他被执行人被押上警车,准备带往看守所时,其他被执行人态度转变,纷纷找到执行法官让家人送钱。在“雷霆行动”的强大震慑下,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达成和解,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也表现出了积极和解的愿望,为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被执行人赵某军在拘留决定书上签字
被执行人崔某在拘留决定书上签字
被执行人王永在拘留决定书上签字
三被执行人被押送到海伦市行政看守所
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后,干警们不顾饥肠辘辘、身心疲乏,随即开始做笔录、释法律,最终4名被执行人在干警们的耐心讲解、教育下,迫于法律威严,认识到自身长期躲避执行行为的错误,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四宗长期未结的“骨头案”得以执结。
“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海伦法院重拳出击,严惩老赖,对抗拒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采取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全方位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不但保障了涉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彰显了海伦法院对“老赖”零容忍,坚决予以打击的信心和决心,也更加有效地震慑了有逃避法院执行念头的人群,助力了法院、法律权威的树立。更加坚信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据不完全统计,自5月31日“雷霆行动”开展以来至6月7日15时,绥化市两级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70人,司法拘留45人,罚款2万元,当事人主动履行总额585.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