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专员办领导到绥滨县检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

07.07.2015  13:34

      6月26日至7月2日,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专员办专项业务监管处杨义忠处长带队,一行8人到黑龙江省绥滨县检查地方政府近年来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省林业厅资源处副处长王兴文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绥滨县近年来实施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汇报,实地抽查了绥东镇、绥滨镇、北岗乡、连生乡4个乡镇和中兴边防林场、新建林场2个国营林场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工作落实。7月2日召开了检查意见反馈会,检查组认为绥滨县高度重视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制定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施意见和较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抓好了目标责任的层层落实和逐级考核,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力度大、生态林建设显著成效明显。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绥滨县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两点整改意见,一是全面排查近两年各项工程造林情况,确保工程项目落到实处。二是绥滨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给予四项建议,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确保保护生态建设和林场核定转型落实到位。二是坚守已经保存下来的有林地,使其得到进一步发展。三是加大人工中幼林抚育措施,保证林木有效生长。四是科学制定三北防护林网格规划,使其逐年完善成林,起到生态效应。

      会上,绥滨县政府县长、主管副县长及林业局局长,当场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表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