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02.12.2014  12:46
  为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今年5月下旬,绥芬河市政府法制办与市编办联合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为认真做好此次清理工作,联合印发了《绥芬河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绥政法办发[2014]5号),召开了市级部门清理行政权力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布置和讲解。截至11月10日,已全面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确认工作,并将汇总整理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确认或修改意见,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完善,最终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工作。
  清理结果为:市级44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有3937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42项;行政处罚3543项;行政强制82项;行政征收8项;其他行政权力62项。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法规500余部,法律条文近万条,在部门自行清理的基础上,梳理出部门漏报权力事项182项;规范权力名称62项;纠正错误法律条款161条;更正错误权力类别事项43项;将不属于行政职权的165个事项排除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下一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将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