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法院党建工作亮点纷呈
近年来,绥芬河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保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亮点纷呈。
抓好上级精神理解领悟,不断强化执行能力。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抓好上级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主阵地,坚持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针对中央、省委、省院和市委工作要求,梳理关键词,解读新提法,细化硬指标,从“传导使命担当姿态、传来提素强能期盼、传递司法改革信号、传授创新发展思路”四个层面宣讲解读,把传达上级精神的过程变成启发干警思维悟性的过程,并在推进落实中自觉对照检查,进而查找出执行上级指示不以为然、不紧不慢、不推不动、不声不响、不深不细、不了了之等“六不”问题,力求上级有指示即有反应,上级有要求即有动作,较好地增强了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的精准度和执行力。
围绕执法办案中心工作,有效发挥服务保障。坚持党建工作与审执业务结合,将党建工作作用力发挥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委做强“五大支点”、实现“五大跨越”、强化“五大保障”的发展战略,制定《绥芬河市法院服务对外开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项措施》,为经济发展助力。针对绥芬河外向型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特点,深入绥东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四大特殊功能区走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抓好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2016年审结各类案件2277件,无引发到省进京访。大力开展“执行攻坚战”,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内挖潜力,执行工作取得成效。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司法救助,落实司法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司法需求。完成“两庭”建设和整体搬迁任务,极大改善了办案办公环境。2016年度向人大报告工作获全票通过。
着眼提素强能紧迫要求,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四铁”标准,瞄准“五个过硬”目标,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读经典、学党史、重温入党誓言,开展法官宣誓,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实处,增强了干警努力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坚持把全员岗位培训练兵落实在日常,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全员学习日。开展“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创建活动和办案优、素质优、作风优、服务优“四优”评比活动,通过“法官讲堂”、“案例讲评”、“经验交流”、“岗位竞赛”等实践活动,法官司法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紧盯从紧从严正风肃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突出解决“六难三案”及“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纪律松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状,做到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全年制发审务督查通报26期,通报批评干警18人次。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形成教育先行、文化熏陶、机制保障、全程监督的廉洁建设模式,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制作警示卡,悬挂倡廉警句,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对干警业内业外有效监督,努力做到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案件当事人多次送来锦旗、感谢信。
积极搭建创先争优平台,激发干警活力动力。党总支下设立5个联合支部,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总支、联合支部的带动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三亮”即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三比”即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三评”即党员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活动和先优选树活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型”干警,树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不断激发党员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形成“典型树在身边、人人争当先进”的导向。干警多次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人次受到地方党委的先优表彰。
弘扬务实求实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强化“书记抓、抓书记”的龙头作用,强化内设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积极打造文明活力法院。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搭建一个平台,依托党建信息简报畅通交流渠道;开设一个讲堂,依托“法院讲堂”开展党建知识、法治理论教育;完善一个网站,依托全省法院党建网增强党建工作吸引力;培养一批先进党建典型,以典型的示范、辐射效应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院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蝉联全市“优秀领导班子”,副院长张才连续6次被评为“优秀领导干部”。